第一步:出访人员登录“办事大厅”提交出访申请(需提前2个月以上)
第二步:出访公示
第三步:出访人所在单位正职负责人审核(中层干部需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四步:校内各相关单位审核
第五步:国际处审核
第六步:学校审批,出具批件外籍或港澳台籍教职工、博士后、研究生、本科生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结束,持相关证件出访。
第七步:办理因公签证签注
第八步:出访人领取因公证件,执行出访任务
第九步:出访返回后7天内归还因公证件,完成出访总结公示
第十步:财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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