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9.06.24
各学院:
201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参照2018级各学院提交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简单修改,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将进行全面修订。为做好2019级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工作,现就修订201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的类型
(一)2019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直接攻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 2020级本博(本硕)创新班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籍为本科的创新班学生可在大四阶段开始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各学院应为其制定创新班研究生阶段(含修读研究生课程阶段)的培养方案。其中,本博创新班参照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本硕创新班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
(三)2019级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2019级卓越班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
(一)新增《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必修课程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要求,“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2019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增加必修课程《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2学分)。《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采用线上与线下课堂相结合的模式开设,线上课程由学校统一开设,线下课程(不少于16学时)和考试(含成绩)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负责。各学院请做好该门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新开此门课程后上传教学大纲。
(二)学术型研究生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与2018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相同,课程总学分不少于11学分(直博生、本博创新班研究生除外),具体设置如下:
表1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构成
课程类型 | 课 程 | 学分要求 |
公共必修课 |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2)国际会议交流与学术论文写作,3学分。 | 5学分 |
专业基础课 | 学院内一级学科或跨一级学科设置的专业基础类课程 | ≥2学分 |
专业选修课 | 1)本学科和跨学科专业单列的博士专业选修课; 2)跨学科的专业基础课。 | ≥4学分 |
公共选修课 | 1)跨学院基础类课程; 2)全校性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培养类的课程。 | |
补修课程 | 凡跨一级学科、专业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补修本专业的学术型硕士学位课程(不少于3门硕士专业必修课)。 | 不计学分 |
2.直博生和本博创新班研究生
直博生和本博创新班研究生课程体系与2018级直博生和本博创新班研究生相同,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具体设置如下:
表2 直博生、本博创新班研究生课程体系构成
课程类型 | 课 程 | 学分要求 |
公共必修课 |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2)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3)国际会议交流与学术论文写作,4学分。 | 7学分 |
专业基础课 | 学院内一级学科或跨一级学科设置的专业基础类课程 | ≥16学分 |
专业选修课 | 1) 本学科和跨学科专业单列的博士、硕士专业选修课; 2) 跨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课(至少一门)。 | ≥9学分 |
公共选修课 | 1)跨学院基础类课程(含实验课); 2)全校性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培养类的课程。 | |
补修课程 | 凡跨一级学科、专业录取的直博生,应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 不计学分 |
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变,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25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15学分。
公共必修课增加2学分,由原来的6学分调整为8学分。新增《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课程为公共必修课,本课程采取线上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开设(共2学分)。专业基础课减少2学分,由原来的≥9学分调整为≥7学分。具体设置如下:
表3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构成
课程类型 | 课 程 | 学分要求 |
公共必修课 | 1)思想政治理论课,3学分 必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二选一:《自然辩证法概论》或者《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2)综合英语,3学分 3)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2学分 | 8学分 |
专业基础课 | 1)学院内一级学科或跨一级学科设置的专业基础类课程; 2)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研究生的共性实验理论和实验技能培养需求,开设面向硕士研究生的实验课程;实验课程学分可根据实验项目数量来确定,但不超过2学分。 | ≥7学分 |
专业选修课 | 1) 本学科和跨学科专业单列的硕士专业选修课; 2) 跨学科的专业基础课。 | |
公共选修课 | 1)跨学院基础类课程; 2)全校性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培养类的课程。 理工类专业的研究生要求选修现代实验技术课程、人文社科经管艺术类课程,鼓励人文社科经管艺术类专业的研究生选修相关的理工类课程。 | ≥2学分 |
补修课程 | 凡跨一级学科、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小组)指导下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少于4门)。 | 不计学分 |
备注: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二选一课程,除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选择《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外,其它学院均须选择《自然辩证法概论》。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9级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不含城市规划、建筑学)研究生课程体系、课程学分要求须按最新各类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执行。城市规划和建筑学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学分要求可参照国内相关高校设置。
其中,须将《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2学分)纳入公共必修课程。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9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与2018级总学分要求一样,但调整为包括专业实践6学分。专业选修课调整为不少于3学分,公共选修课调整为不少于1学分。
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表4:
表4 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构成
课程设置 | 课程 | 学分要求 (全日制/非全日制) |
公共必修课 | 必修课: 1)思想政治理论课,3学分; 2)工程伦理,2学分; 3)综合英语,3学分; 4)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2学分。 | 10 |
专业基础课 (含数学课) | 必修课 | ≥12 |
专业选修课 | 选修课 | ≥3 |
公共选修课 (含在线通识教育课) | 选修课 | ≥1 |
总学分 | ≥3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含专业实践6学分) |
2.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2019级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分调整为总学分不少于11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调整如下:
表5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构成
课程类型 | 课程 | 学分要求 |
公共必修课 |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2)国际会议交流与学术论文写作,3学分。 | 5 |
专业基础课 (含数学课) | 各工程领域专业基础课 | ≥2 |
专业选修课 | 各工程领域专业选修课 (含工程领域前沿讲座、工程领域重大专题研讨课等) | ≥4 |
公共选修课 | 1)跨学院基础类课程; 2)全校性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培养类的课程。 |
(2)除课程体系、课程学分调整外,2019级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其他内容按《关于修订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研院[2018]55号,见附件1)执行。
(3)请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①领域招生人数少于5人(不含5人)的学院与其他同领域招生的学院合并制定培养方案(各领域招生人数见附件2) 。
②研究方向
在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要明确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与所在领域(电子与信息、能源与环保)相关。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领域招生人数大于5人的学院设置2个研究方向,领域招生小于或等于5人的学院可设置1个研究方向。
③课程开设
招生人数少于5人(不含5人)的学院,专业基础课至多开设2门。选课人数少于3人(不含3人)的课程,不予开课。
三、培养方案的必修环节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环节有以下两处调整:
(一)专业实践
2019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调整为学分制(6学分),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二)中期考核
2019级起,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增中期考核。
四、在线开放课程开课方案
学校从2019年9月开始,以翻转课堂形式开设研究生在线开放课程(MOOC),课程采用线上与线下课堂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2019-2020年学年度共开设9门课程,线上课程由学校与“学堂在线”平台合作开设。学生在课前进行线上学习,课程主讲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线下“翻转课堂”教学。
翻转课堂可以采取讲授重点难点和学生无法理解的问题、课堂讨论、提问、小测验、学生汇报展示等方式进行。教师在授课前,应做充分的准备和设计,应有线下课程PPT和教案。翻转课堂学时不得少于该门课总学时的1/2,平时考核占总评成绩的百分比不低于50%。
线下课堂教学和考试由学校或各学院组织,课程全部采用现场笔试的考试形式,《工程伦理》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考试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负责,其余课程由课程主讲教师安排。研究生完成所有网上学习环节、“翻转课堂”教学、现场笔试以及其他环节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具体方案如下:
表6 研究生通识教育课程具体要求
类型 | 研究生类别 | 必修课程 | 学分 | 选修课程 | 学分 |
硕士研究生 |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 | 2 |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 | 2 | 全日制7选1 非全日制2选1 | ≥1 | |
《工程伦理》 | 2 |
表7 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清单(具体课程名称和代码另行通知)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开课学院 | 备注 | |
1 |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 2 | 32 | 春季 | 各学院 | 所有硕士必修, 线下课程合并为一门课程 《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 | |
《如何写好科研论文》 | |||||||
2 | 《工程伦理》 | 2 | 32 | 春季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必修 | |
3 | 《项目管理概论》 | 1 | 16 | 秋季 | 工商管理学院 | 非全日制 工程硕士 2门供选择 选修≥1学分 | 全日制 工程硕士 7门供选择 选修≥1学分 |
4 | 《社会创新与创业》 | 1 | 16 | 秋季 | 工商管理学院 | ||
5 | 《信息素养—学术研究的必修课》 | 1 | 16 | 春季 | 工商管理学院 | ||
6 | 《知识产权法》 | 1 | 16 | 秋季 | 法学院 | ||
7 | 《职业探索与选择》 | 1 | 16 | 春季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
8 | 《沟通心理学》 | 1 | 16 | 春季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9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1 | 16 | 春季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五、注意事项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制由原来的3年改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3年。
(二) 博士研究生第一次中期考核需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需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具体要求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执行。
六、时间安排
7月12日前,各学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如无变化可按照2018级培养方案进行提交。
8月28日前,教务员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培养方案,并将签字盖章的纸板培养方案报送研究生院。
8月30日前,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七、联系方式
五山校区 张老师 22236586(培养办)
肖老师 22236911(专业学位办)
大学城校区 薛老师 39380095(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
附件1:《关于修订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研院[2018]55号)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2019级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人数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4日
附件1:《关于修订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研院[2018]55号).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2019级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人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