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预约指定专人负责。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收集本学期需要开设实验的课程及其有关信息,并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确认所需的实验环境要求,做好实验开始前的准备。

二、详细登记实验时间安排,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充分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三、因故需要改变实验时间,须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并进行详细解释。老师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整实验时间,只要条件许可,应提供方便,尽可能通过协调予以解决。

四、只要实验室空闲,欢迎师生来实验室进行实验,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师生。

五、创造条件实行网上预约,为师生开展实验提供更大程度的便利。

六、未尽事宜,将随时进行补充修改,之后按补充修改后的条例执行。 

 

计算机教学实验分中心

2007510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