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吴晓维
- 发布时间: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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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学校消防工作的指示,做好学生宿舍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现决定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1.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兼职辅导员;
2.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各宿舍楼管理员、值班员以及学生楼长。
二、时间安排:
1.学生自查及班级自查:2023年7月10日至11日,各院(系)要积极发动学生对所在学生宿舍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如存在安全隐患或卫生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各班级将检查结果上报院(系)。
2.院(系)检查:2023年7月12日,各院(系)加强组织领导,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等,对院(系)所在学生宿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宿舍安全问题(尤其是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电线乱拉乱接和电动车电池充电等问题)要进行教育引导,并督促学生整改。各院(系)联系人将所属院(系)的检查数据电子版整理备查。
3.学校检查:2023年7月13日下午16:00,学生工作部(处)、物业公司等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学生宿舍安全问题, 若发现宿舍还存在安全问题将开出《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整治通知单》,对宿舍存放电动自行车电池或者违规充电的,将由学校收缴代管,后续学校将根据情况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宿舍检查内容
(一)安全检查标准
1.宿舍内无储藏或者使用危险品及违章电器,无乱拉乱接电线、网线,无私装空调等现象;
2.严禁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宿舍存放、充电;
3.宿舍内无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物品或淫秽、反动物品;
4.宿舍内无长度超过120mm、宽度超过25mm的刀具或其他易伤及他人的危险物品;
5.宿舍内没有使用明火,无烧煮、烹饪等现象,不得存放调味品;宿舍供电设施完好,无盗用公用电源等现象;
6.没有条件设置独立洗衣机的学生宿舍(如公共卫浴宿舍等),不能私拉水电接洗衣机等电器;
7.学生宿舍出入口、走道、楼梯、天台门等公共区域空旷和畅通,无停放车辆和堆积物品等现象;
四、学生宿舍安全隐患问责处理
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学生,将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校纪校规进行处分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