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王科
- 发布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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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广东省高校辅导员的良好精神风貌,示范带动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为做好我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省教育厅将在全省高校中推选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10名以及入围奖20名。我校推荐1名辅导员。
二、推荐对象
(一)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参选对象申报前,须已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并通过省级审核。
(二)往年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不再参加推选,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自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仰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
(二)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三)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敢于担当作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六)扎根基层一线。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 日),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2022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四、推选程序
1. 个人报名。辅导员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附件);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不少于3000字)。
2.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辅导员个人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对申报者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同意推荐后,将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每个学院原则上可推荐1名候选人。
材料提交方式:纸质版推选报名表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发展与事务科(五山校区1号楼1122室),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至adsd@scut.edu.cn,文件名设为XX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8日。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和填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学校评选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和评选,确定学校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报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推荐候选名单,向广东省上报提交推荐候选人材料。
4.广东省评选。广东省教育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材料评审,确定入围人选。组织入围人选进行答辩,结合初评成绩,确定最终推选展示人选。适时在主流媒体宣传展示本次活动推选出的辅导员先进典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豫,联系方式:87114453
附件:附件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wps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