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上第一堂思政课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伍婧超
  • 发布时间: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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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十部门《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精神,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大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上第一堂思政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思政第一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课形式

各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结合院(系)教学安排和学生教育管理实际,面向所在单位学生上2023年春季学期“思政第一课”。

二、建议讲课内容

建议围绕“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主题,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以及贯穿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引导广大学生切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广泛开展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脱贫攻坚历史性成果、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等现实教材,讲清楚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里程碑意义,鲜明揭示政治优势、理论优势和制度优势,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不断增进对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情感认同和行动追随,持续增强对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信念信心;认真开展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以奋斗姿态激扬青春,不负时代,不负华年。

三、讲课要求

1.学校将“思政第一课”完成情况纳入院(系)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重要内容。各院(系)要将“思政第一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学校和学院教学安排实际,科学、合理、安全、有序落实“思政第一课”工作。

2.各院(系)要精心组织,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形式。授课内容要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本科生阶段重在形成理论思维,而研究生阶段重在深度探究。授课人员要对授课相关事项及讲稿亲自审定、亲自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3.各院(系)应结合实际,制定“思政第一课”实施计划,在学生返校后一个月内完成2023年春季学期“思政第一课”授课任务。学校将对各院(系)“思政第一课”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材料提交

各院(系)须于2月27日(周一)前提交本单位2023年春季学期“思政第一课”实施计划,填写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rub3dx9.aspx。3月15日(周三)前将本单位2023年春季学期“思政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报送地址: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五山校区1号楼1126-3室),联系人:伍婧超,联系电话:87110452,材料报送邮箱:adsa@scut.edu.cn。

 

附件: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思政课第一课”实施情况汇总表.doc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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