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李若英
  • 发布时间: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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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申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评选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学制期限内全日制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不2022级新生)。

、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本科学生奖学金

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获奖名额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见表1、表2

1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

本科

硕士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1

4

6

9

1

1

2

3


2  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

本科

硕士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1

3

4

6

0

0

0

1

四、申请流程

1.学生个人自愿申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学院审核情况表》(附件3,将电子版发给院系)

2.上一学年(2021-2022学年)课程成绩单,加盖所在院(系)教务章;

3.个人简历一份

4.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及学术科研成果证明;

5.院系对学生填写的《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学院审核情况表》进行审核并进行政审,需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6.院系为单位提交推荐获奖名单信息汇总表(附件4),本科生电子版发至adsa@scut.edu.cn;硕士生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

五、评选程序

1.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于1012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本科生申请材料交至五山校区1号楼1126-3伍老师,研究生申请材料交至五山校区1号楼1126-2李老师),逾期不予受理。已获得2022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予再参评本奖学金;往年已获得本奖学金的参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2.学校依照教育部给定的奖学金类别和名额进行初审,并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具体评审方式另行通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

3.公示结束后将推荐获奖名单报教育部审批。

本科生申请联系人:伍老师  电话:87110452

研究生申请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7111489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3: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学院审核情况表.docx

 附件4-院系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信息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港澳台办公室

                       202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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