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
  • 发布者:伍婧超
  • 发布时间: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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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具体工作安排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教育厅定于12月3日举办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上午8:50—10:00

二、活动地点

学校分会场:五山校区笃行楼5楼506会议室

各院(系)分会场:各院(系)负责组织安排

三、参会人员

1. 学校相关领导;

2.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广州国际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等单位负责人;

3. 学生代表(五山校区学院每个学院3名学生代表);

4. 各院(系)分会场由院(系)负责安排。

四、活动具体流程

根据《通知》,活动主要安排为:

1. 9:00—9:05升旗仪式。

2. 9:05—9:15宪法晨读。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 9:15—9:20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4. 9:20—9:45宣布笫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展演。

5. 9:45—10:00教育部领导讲话。

五、工作要求

1. 会议重要,请与会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全程参加视频会议。如需请假,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2. 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坐完毕,全程戴口罩。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确保活动全程安全顺利。

3. 请各院(系)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参会人员信息。

联系人:伍婧超,联系电话:87110452


附件:参会二维码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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