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伍婧超
  • 发布时间: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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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先进个人风采,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华南工学〔20211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工作。

一、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3.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4.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5.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6.体质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7.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33%,本学年度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38%

本硕、本博连读创新班,卓越班,联合班,信息工程(冯秉铨实验班),基因组科学创新班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全班前66%,学年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76%

8.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及以上。

(二)评选程序

1.免申请。各类奖学金评选完成后,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荣誉称号模块将自动生成“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学生名单。

2.推荐。院(系)辅导员于111日前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批“三好学生”推荐名单,名单在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审核。学校对各院(系)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的“三好学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三好学生”名单,并在学校门户、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上公示。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申请条件,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院(系)团委及院(系)学生会副部长或以上职务,或任班长、团支书等职务),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可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比例不超过当年院(系)“三好学生”人数的20%

(二)评选程序

1.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组织评选;

2.推荐。院(系)于115前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批“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名单在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审核。学校对各院(系)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的“优秀学生干部”资格进行审核,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在学校门户、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上公示。

三、十大三好学生标兵

(一)评选条件

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体质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本学年度荣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具有重大影响的荣誉称号;

2.必修课各科首次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

3.获得国际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前二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4.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5.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二名(或二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负责人;

6.获得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负责人;

7.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

8.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二)评选程序

1.院(系)推荐。院(系)按照评选条件推选符合资格的学生参评,撰写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并填写《2020-2021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1014(周四)前将纸质版送至五山校区1号楼1126-3室或大学城校区B1412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adsa@scut.edu.cn

2.初赛函评。学校收集材料后,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决赛入围名单并予以公示。

3.决赛展示。学校统一组织现场答辩环节,入围决赛选手进行展示,评选出2020-2021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及“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提名奖。

联系人:伍婧超

电话:87110452

附件:2020-2021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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