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李若英
- 发布时间: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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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系):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2021-2022学年博士生资助岗位类别确认工作
(一)对于2021级博士研究生
1.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工研﹝2019﹞4号),对于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设置岗位奖学金,各类岗位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如下表。
各类岗位奖学金的资助标准
类别 | 资助标准 (元/年) | 其中 | ||
学校资助(元/年) | 导师资助(元/年) | |||
助教岗位奖学金 | 66000 | 66000 | 0 | |
助研岗位奖学金 | A 岗 | 58200 | 40200 | 18000 |
B 岗 | 58200 | 28200 | 30000 | |
C 岗 | 58200 | 15000 | 43200 |
说明:助教岗位奖学金(助教岗位奖学金仅限人文、数学学科,具体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数学学院)是在助研岗位奖学金的基础上承担助教工作方可获得。确定为助教岗位奖学金的博士生必须承担助教工作,且必须是由研究生院设置的助教岗位。
2.2021级博士生已报到入学,各学院(系)须会同博士生导师确定博士生的岗位奖学金类别,确定办法如下:
学科范围 | 第一个博士生 | 第二个 博士生 | 第三个 博士生 | 第四个及以上 博士生 |
理工医经管等 | A岗 | B岗 | C岗 | |
数学人文 | 助教岗位奖学金 | A岗 | B岗 | C岗 |
如导师有跨学院(系)招收博士生的,其名下所有2021级博士生均合并按上述办法定岗。
3.各学院(系)须会同博士生导师,根据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名单(附件1),先确定博士生是否报到入学,然后确定博士生的岗位奖学金类别,附件1中“导师姓名”栏为空或者导师姓名有误的,必须更改为正确的导师姓名。确定完毕后,由学院(系)汇总后填写、报送附件1(仅限本单位的名单数据):于9月14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需签字、盖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系)交来的附件1名单,于9月22日前公布最终确定的资助岗位类别名单,博士生导师须按照确定后的岗位类别进行转账资助。
(二)对于2019级、2020级博士研究生
1.学校先拟定资助岗位类别
2019级、2020级博士研究生在2021-2022学年的资助岗位类别,由学校根据上一学年助研岗位奖学金类别,结合上一学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获奖名单进行调整,按照同一博士生导师在同一年级招收的博士生人数确定资助岗位类别(例如:第一个博士生定为A岗,第二个博士生定为B岗,第三个及以上博士生定为C岗),拟定了“2021-2022学年2019级、2020级博士生资助岗位类别确认表”(附件2)。
2.学院(系)审核、确认资助岗位类别
各学院(系)须会同博士生导师,根据附件2的名单信息,审核并确认博士生的导师姓名、资助岗位类别,若资助岗位类别、导师姓名需要调整、更正,请务必填写在相应栏目。确认完毕后由学院(系)汇总填写、报送附件2(仅限本单位的名单数据),于9月14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需签字、盖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系)报送的附件2名单,如有问题将反馈至学院(系)辅导员,如无问题,博士生导师须按照确认后的岗位类别进行转账资助。
(三)对于2018级及以前年级的博士生
1.各学院(系)会同博士生导师,核对学制期限内2018级及以前年级的博士生以及延期毕业第一年内的博士生导师资助名单信息表(附件3),如信息有误需更改,请及时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
2.对于学制期限内毕业年级的学生,导师资助部分按10个月转账资助。
3.对于延期第一年内且资助类别为1类、2类、3类的博士生,导师继续按原类别转账资助的,学校将根据导师实际转账资助的月数、金额,继续按照原标准发放学校资助部分。导师资助月数(应转月数)最多不超过10个月,应转金额可根据实际资助月数(应转月数)计算、填报。
4.对于延期第一年内且资助类别为1类(人文)、4类的博士生(即由学校全额资助,导师无需转账):博士生本人必须填写“博士生延期毕业第一年学校助学金发放申请审批表”(附件8),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系)审批后,由学院(系)汇总并于9月30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不按规定交此表的博士生学校不予发放助学金。
5.对于延期第二年的博士生,学校不再给予资助。若导师给予资助的,由导师自行发放。
二、做好2021-2022学年导师资助转账工作
1.各学院(系)博士研究生奖助工作组须指定专人负责博士生导师资助部分的转账相关工作。
2.各学院(系)根据已确定的附件1-附件3资助名单,统计各导师应转账资助的各年级博士生人数、转账金额,通知博士生导师在9月28日前将资助经费转入学院(系)专用博士生资助项目(附件4)。对于延期第一年内的博士生,导师资助月数(应转月数)最多不超过10个月,具体资助月数(应转月数)、应转金额可根据实际发放月数,按资助类别对应的资助标准计算。
3.附件5为上一学年博士生导师转账资助后发放有剩余的导师名单,导师若有发放余额的,在将资助经费转入前必须先扣除上一学年余额后再将差额转入,即实转金额为扣除余额后的差额。
4.导师资助经费转账工作流程
(1)导师根据各年级博士生人数、资助类别、资助标准、应转账金额,在9月28日前将助研经费转入各学院(系)专用博士生资助项目(附件4)。如导师上一学年发放有剩余的(见附件5),必须先扣除余额后再将差额转入,且须在“博士生助研费转账发放表”(附件6)的备注栏注明“已扣除上年余额?元”。
(2)助研经费通过学校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转账,务必按要求填写用途栏,用途栏若查询不到导师及学生姓名将视为未缴费。
办理转账程序如下:网上报账系统—项目转账—选择“博士助研费”——选择支出项目,填金额、用途(“用途”栏请填写:院系简称+导师姓名+转+学生姓名A+学生姓名B+学生姓名C……)——提交、打印网报单——填写“博士生助研费转账发放表”(附件6)并连同网报单交至学院、系财务(学院、系无财务则交至财务处或大学城财务中心)。以下项目不能转账:国库项目(以A3、C1、C2、C3、C7、C9、D2、D6、N3为开头的项目)、导师业务费(Y2字头项目)。如对转账项目的限制有疑问,可咨询学校财务处。
(3)助研经费转账成功后(网报单录入人可以通过财务处综合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跟踪查看处理结果并截图打印),导师将相关转账材料复印件(附件6、网报单及处理结果截图,网报单打印:在“已完成业务”处,点击业务编号即可打印)交至学院(系),由学院(系)汇总导师转账完成信息并填写“导师助研费转账完成名单汇总表”(附件7)。若导师实转金额为已扣除上年余额、转入差额的,必须在备注栏注明“已扣除上年余额?元”。在9月30日前,由学院(系)统一将附件7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同时将附件7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
三、导师资助经费由学院(系)统一转入学院(系)专用博士生资助项目后,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博士生必须按学校相关报到注册的要求完成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时间确定资助岗位类别的、导师未及时转账的、未报到注册的博士生不予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地址:五山校区1号楼1126-2
电话:87111489 邮箱:adygb@scut.edu.cn
附件1-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资助岗位类别确认表.xlsx
附件2-2019、2020级博士生资助岗位类别确认表.xlsx
附件7-博士生助研费转账完成名单汇总表(学院填写).xlsx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