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次爱心基金救助申请的通知
- 发布者:陈动
- 发布时间: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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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保证我校学生在读期间罹患重大疾病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现开展2021年第一次学校爱心基金救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疾病范围
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2.申请学生有2021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三、申请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申请表(附件2);
2.申请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三甲”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4.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治疗收费收据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院(系)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第一次学生重大疾病爱心基金救助申请汇总表》(附件3),连同学生申请材料于6月28日前上交到五山校区一号楼1126-2室。《2021年第一次学生重大疾病爱心基金救助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scut.edu.cn。
联系人:陈动,联系电话:87110693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6日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pdf
3.2021年第一次学生重大疾病爱心基金救助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