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梁继华
- 发布时间: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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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促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文明建设工作,敦促同学们积极参与到宿舍的自我管理中来,携手共创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7〕86号)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学生宿舍统一开展安全及卫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1.学校相关校领导;
2.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
3.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专、兼职辅导员以及主要学生干部;
4.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各宿舍楼管理员、值班员。
二、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学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整治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将同各学院于9月26日(周二)18:00开展统一检查(具体分组见附件1、附件2),各组委派一名负责人填写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检查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9月29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版,五山校区学院交至一号楼1115室、大学城校区学院交至C1栋111室。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的安全及卫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发动师生,全员参与;
2.各学院应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辅导员应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内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及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各学院应组织学生志愿者加强对所管辖学生所住宿舍大楼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卫生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四、检查内容
1.开展宿舍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彻底清除积水、垃圾、淤泥,要求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和洗漱池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积水,空气清新无异味等;
2.做好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重点症状的监测,进行病因追查、登记工作,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进行宿舍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宿舍内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无收藏各类管制刀具及铁棍、酒瓶、木棒等易转化为滋事凶器的物品,无酗酒、养宠物、乱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禁止使用电磁炉、电热棒、电热杯等非学校配备的超过500W的大功率电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