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公告(6.25截止)

发布者:肖洒 发布时间:2018-04-16 浏览次数:81

各相关单位:

 经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第七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是根据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的宗旨,为推动我国对发展经济学理论创新和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而设立的。此奖面向海内外的发展经济学理论研究成果及发展经济学在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应用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论文)。获奖成果选题须立足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提出新的研究方法和独到见解,并作出突出贡献;能够反映发展经济学的最新进展,填补发展经济学的研究空白,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接近乃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参评论著以近五年来公开发表的作品为主。参加本次评审的论著原则上自20121月至201612月正式出版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有特殊学术贡献的作品,可不受时间限制)。本次评审不收评审费。
3、奖项类别包括“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著作奖”、“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论文奖”。本届评选奖项不超过6项。 著作奖每部奖金拾伍万元人民币, 论文奖每篇奖金拾万元人民币,并颁发获奖证书。
4、参评作品既可由个人申报,也可由单位申报或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须填写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参评作品原件2份;(2)个人简历及近期研究成果;(3)能证明作品社会影响的材料。凡未有高级职称者申报,须附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
5、参评作品由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组委会组织评选。评选以无记名投票决定获奖者。
6、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社会科学处。同时请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scuta21@scut.edu.cn
7、本次评审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625日。评选结果将于20189月公布,颁奖典礼暨2018中国经济发展论坛拟于2018年第4季度举行。
    相关内容(评奖条例、评奖细则和申报表等)见附件。

 联系人:胡莘宜  肖洒   联系电话:87110383602   22236009605

  

社会科学处
 2018
416

第七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条例.docx

第七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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