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30

各班级:

为做好2021学年各项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及推荐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及评选要求

根据助学金相关要求及学校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现将我院2021年本科生各类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如下:

助学金类别

2018

2019

2020

2021

国家助学金

一等名额

27

37

28

36

二等名额

26

26

27

11

三等名额

9

10

25

20

广铝奖助学金

3人(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申请,差额评选)

--

华谊助学金

3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安全工程专业申请)

--

广州徽商联合会助学金

4人(安徽籍学生申请)

--

清远学子助学金

2人(清远籍学生申请)

--

新力苏青助学金

--

2人(连续资助)

 

矽友助学金

--

5人(河南籍学生申请)

培英助学金

--

5人(评选已完成)

仲明助学金

--

4人(评选已完成)

1.各类助学金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

2.国家助学金申请名额等级须对应学校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认定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建议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认定为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二等、三等,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二等、三等。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须使用华南理工大学信笺纸、黑色签字笔手写);学生自行查阅各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根据申请表要求正确填写内容。同时,申请人提交2021年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到各班级。

特别注意:助学金申请表一般不得涂改,要求手写的部分必须手写,有班级意见栏的须签署;申请表打印时去掉页眉页脚,并双面打印;所有助学金材料,请用回形针固定,不要用订书针钉上。

2.班级汇总:以班级为单位将助学金各类材料检查汇总;提交助学金申请汇总表打印版(附件3)。

3.材料提交:各班级在10817:30,将各类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

4. 院(系)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人。推荐人确定后,在院(系)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将所有推荐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社会资助”模块报送,并在学生管理系统中填报学生本人工商银行账号。

5.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6、逾期不报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三、评选原则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助学金受助学生须为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并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930


附件1:各项助学金评选要求.docx

附件2:各项助学金申请表.zip

附件3:2021年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提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