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通识教育课程立项的通知

日期:2018-04-03

各学院:

我校本科教育的基本定位是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通知》(华南工教〔2012〕65号)(附件1)的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文件精神,现进行第五批通识教育课程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建设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课程要紧紧把握十九大精神,把魅力中国、和谐中国、绿色中国和一带一路精神融入到课程建设中,通过课程建设拓展校园文化,引导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

二、申报要求

本次计划申报的课程如与已立项课程类似(附件2),建议教师加入现有的课程授课团队,不再重复建设。鼓励从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的教师开设有关通识教育课程。

(一)核心课程建设要求

1.申报条件:采用团队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团队对申请主讲课程领域有深度研究,并具有相近课程的任教经历,教学效果好。

2.教学要求:提供完整的教学大纲,要求有教学过程的每个细节,如课堂讲授的重点,所涉及的阅读资料,讨论的内容等。

3.教学安排:每个教学班原则上不超过120人,课程每学期均须开设,且开设不得少于3个教学班。

4.课程讲授:充分利用课堂讲授时间,课程内容要有深度和广度,不能停留在表面,要传递思想,启迪思考,强调批判性思维的养成。

(二)一般课程建设要求

1.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方法符合通识教育理念和设置原则。

2.学校鼓励经验丰富的高水平教师开设通识教育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3.通识教育课程学时数一般以32学时(不含考试学时)为宜,对应学分为2。课程的教学时段一般安排在晚上。

4.教师无特殊情况,每学年至少开课一次。

以上申报课程均纳入《华南理工大学“明道育德”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附件6)。各学院此次必须申报的最低课程门数不少于3门。通识课开设情况将计入“本科教学质量白皮书”。

三、申报程序(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4月15日前提交附件3、4、5到学院本科教务室)

1.课程负责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一式1份),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后于2018年4月20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计划与管理科(1号楼121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2.组织专家评审,拟定立项课程。

3.立项的课程必须经过学院组织的试讲环节,提交《华南理工大学新开课程审批表》(附件5),经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开设。

4.未经立项、试讲的课程将不予开设。

四、课程管理

通识教育课程是全日制本科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须按学科专业特点承担相应的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工作量,完成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

我校教务处和开课学院负责对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质量负责监控,方式包括督导听课、同行观摩、召开学生座谈会、学生网上评教等。经综合评定不符合通识教育课程规范,未达到教学要求的课程,暂停其通识教育课程建设。

五、资助奖励

1.经评审符合开设要求的通识教育课程,核心课程给予5万元立项建设经费,所有课程开设后除学校正常课时补贴外,经验收认定合格的通识教育课程将按2000元/教学班给予专项补贴。

2.我校在教改立项、教学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对通识教育课程任课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联系人:李国信,电话:87110727,邮箱:gxli@scut.edu.cn

  

附件: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通知(华南工教[2012]065号).doc附件1学校关于加强本科通识课程建设的通知.doc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名单.xls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名单.xls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doc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新开课程审批表.doc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新开课程审批表.doc

附件6:华南理工大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doc附件6华南理工大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doc


  

                     教务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