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校级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03-17

各学院: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立足实践:申报者须立足教学工作实践或管理工作实践,开展本科教学研究与实践,将实践经验升华到理论高度,同时将升华后的理论运用、指导具体的实践活动。

2.问题导向:申报者须以教学工作实践或管理工作实践的关键问题、重大问题为切入点,提出整体的研究或改革思路,制订具体研究或改革任务与举措,有计划推进实施。

二、立项主题及指南

一)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研究(自由申报课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三创型”(创新、创造、创业)人才培养为目标,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可从课程层面、专业层面等不同层面,选取“教学内容”、“学习方式”、“管理机制”等研究视角,开展深入研究与实践。申报者自拟题目,项目所提出的教与学改革须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基于学科交叉的教学改革(自由申报课题):学科交叉融合是在尊重不同学科差异的基础上,不断打破学科边界,促进学科间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活动。基于学科交叉的教育教学改革是世界一流大学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当务之急。可从培养模式、教学理念、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等多个方面切入,结合自身教学或管理实践,开展深入研究并指导具体改革。申报者自拟题目,项目所提出的教与学改革须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委托课题):从“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办学特色”等不同角度切入,梳理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历史、现状、主要举措、成效及亮点、存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及对策。

三、项目类型、资助标准及成果要求

(一)项目类型分为教改项目、青年专项项目、委托项目

1.教改项目: 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面向各学院年龄在40周岁以上(即1977年3月31日前出生的)的在职在岗教师申报。

2.青年专项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面向各学院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的在职在岗教师申报。

3.委托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由教务处委托具体负责人完成。

(二)建设周期

凡立项的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逾期未完成项目成果要求的,将予以撤项、追回资助经费,并通报批评。

(三)资助数量及经费标准

类型

数量

经费标准

教改项目

约30项

重点项目2万元,

一般项目1万元

教改项目(青年专项)

约30项

重点项目2万元,

一般项目1万元

委托项目

约10项

2万元


(四)成果要求

1.重点项目:发表至少2篇E类教研或教改论文,同时提交一份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2.一般项目:发表至少1篇E类(或2篇F类)的教研或教改论文,同时提交一份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3.委托项目:须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报告。

所有项目凡发表1篇C类及以上教研或教改论文者,均可申请提前结题验收。教研或教改论文分类详见《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发表论文分类办法(2016年试行)》(附件1)。

四、经费使用要求

凡立项项目经费须在一年内使用完毕,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一)2017年6月30日前,须使用项目总额度的50%;

(二)2017年9月30日前,须使用项目总额度的75%;

(三)2017年11月30日前,须使用项目总额度的100%。

五、项目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凡过去已立项的项目和纳入各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的项目不再列入此年度的立项范围。

2.凡有在研校级教研项目(未结题)的教师不能申报本年度教研项目。

3.在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结题过程中有“结题不合格”、“结题未通过”或“暂缓通过”情况者,不能申报本年度教研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以A4纸打印一式1份,3月24日前提交学院。

2.学院评审公示: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在学院申报指标内(附件3)进行排序,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院提交材料:各学院教务员将《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申报表》、《华南理工大学各学院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汇总表》(附件4)及院内公示说明(需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各一式1份交教务处刘思安老师或沙红霞老师,同时以学院为单位的压缩打包的电子版(包括申报书和汇总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

4.学校评审公示: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教研教改项目开展会议评审,从中择优立项,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学校正式立项:所有项目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立项。


教务处联系人:刘思安,电话:87110727,邮箱:sanliu@scut.edu.cn

大学城校区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沙红霞老师,电话:39380108,邮箱:xwcb2004@scut.edu.cn 。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发表论文分类办法(2016年试行)附件1论文分类办法.docx

2.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申报表附件2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申报表.doc

3.各学院申报指标一览表附件3各学院申报指标一览表.xlsx

4.华南理工大学各学院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doc


附1: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发表论文分类办法(2016年试行)  .docx

附2: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研教改项目申报表   .doc

附3:各学院申报指标一览表.xlsx

附4:华南理工大学各学院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