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答辩的通知

日期:2017-03-09

各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关于修订2017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意见》(华南工教〔2016〕47号)文件精神,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于2017年3月28日和30日组织专家对各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计划进行答辩。答辩要求如下:

一、答辩日期和地点

各学院答辩日期和地点见附件1

二、答辩材料

1.根据答辩提纲内容(附件2)准备8~10分钟PPT汇报材料;

2.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报告(必须附3~5名同行知名专家的意见,如工程类专业最好有大型企业专家参与论证,同时附上参与人员、时间、地点,论证报告扫描成pdf,原件学院保存,如专业培养方案还没有进行论证,报告可参考附件3);

3.2017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

4.2017级中英文教学大纲1套。

以上材料于2017年3月24日之前电子版发送到kclu@scut.edu.cn,教务处将提前发给答辩专家查阅。(PPT电子版可于答辩前一天12︰00之前提交)。

三、答辩要求

1.答辩人

原则上要求学院各专业负责人进行介绍和答辩。

2.答辩时间

陈述环节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回答提问环节控制在5分钟左右。答辩结果分为通过和需整改,需整改的专业整改后如仍未达到专业培养标准,将上报学校建议暂停招生或减少招生人数。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87110727,电子邮箱:kclu@scut.edu.cn。


附件附件1:2017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答辩日程表.doc附件1答辩日程安排.doc

附件2:答辩提纲.docx附件2答辩提纲.docx

附件3: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报告.doc附件3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报告.doc




                    教 务 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