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批广东省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日期:2014-05-15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组建、调整部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65号,附件1)要求,学校开始布置部分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广东省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采取分批组建方式,本次组建为第二批,涉及到25个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2.如须申请承建公布名单中的教指委,应于2014年5月20日之前提交《申请承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及主任委员个人信息表(附件3,一式1份),以便学校统一出正式公文上报。

3.各学院对应组建方案中的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校内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原则上各不超过1人。行业、企业专家需推荐学院严格把关。

4.推荐人选需填写《广东省本科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信息表》(附件3,一式1份)和《新增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人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于5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1号楼218室)。

5.第一批广东省教学指导委员会现有教指委委员的调整不在本通知范围内,由相关教指委主任委员负责。

以上所有材料需发送电子版到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罗承宁;联系电话:87110727-604; E-mail:adcnluo@scut.edu.cn

附件:1. 关于组建、调整部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65号)附件一 通知.doc
2. 申请承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汇总表附件二 申请承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汇总表.docx
3. 广东省本科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信息表附件三 广东省本科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信息表.docx
4. 新增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人汇总表附件四 新增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人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