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5-03

各学院:

    为确保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论文”)检测

    (1)论文提交

各学院于答辩开始日前5天将全部论文(电子版本)提交教务处(南校区教学管理办),论文为WORD或PDF格式,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并将所有文件夹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格式文件。教务处将按10%的比例随机抽查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检测结果给学院。

    (2)检测标准和处理办法

以完整的段或句做为比对单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指论文与有效比对库的重合字数占论文总字数的比例)达25%(含25%)以内的论文视为合格,文字重合率超过25%的论文视为不合格。校级优秀论文的文字重合率不得超过10%。

针对初次检测不合格的论文,给予一次修改后再次检测的机会。针对修改后仍然不合格的论文,学院需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若认定存在严重抄袭,则作为不及格处理。具体惩处办法参考《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06](39号))中第十一条。初次抽查不合格的论文不能被评为校级或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论文答辩

    (1)学院需组织好本科生毕业答辩工作。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要认真审查,集体讨论,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合理。毕业设计(论文)获“院级优秀”评价的比例应控制在本届答辩学生数的10%以内。

     (2) 各学院需在答辩开始日之前1周将答辩安排表(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据此安排答辩检查。

    (3)学院答辩需安排第14-16周期间内进行,第17周期间内完成优秀论文答辩和不及格论文补答辩,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4)学院需在第18周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获奖名单和电子版论文(压缩至5千字)报送教务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标数见附件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2。

     三、其它

     联系人:北校区李菊琪(87111436-2);南校区沙红霞(39380108)。

     附件1: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指标数.doc  

  
                                                                                            教务处

附件2: 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提交要求.doc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