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根据目前高校毕业学生就业时均需提供《婚育证明》的情况,为做好2009年应届毕业学生《婚育证明》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办理《婚育证明》的毕业生(户口必须在学校)下载附件1表格,学生本人填写声明,签名处须本人签名,将打印版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到学院办公室,并填写附件2汇总表,将电子版发至wbkong@scut.edu.cn;
2.学院审核学生的婚育情况并签署意见和盖章(注:对已婚和生育的学生审核结婚证和计生档案,对未婚的学生审核户口原件);
3.学院将审核好的应届毕业生婚育证明表(每人一份)汇总后统一到计生办办理;
4.所有材料请于2009年5月18日(周一)前交至学院办公室。
注:2009年5月份起计生办一般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婚育证明,均由各学院统一办理。请各毕业生将办好的证明妥善保管,计生办一般不重复办理。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婚育状况证明表
2、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