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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先进造纸与纸基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科普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6-09-03 访问次数:3162

为持续推进科学普及与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加强科普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以“公共开放日科普活动”与“科普讲座与科研实践”为主要载体,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推动科普与教育深度融合。通过系统介绍造纸、印刷、纸质文献保护技术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发展,帮助公众了解从传统技艺到现代高科技的转变,深化对纸材功能及其文化传承价值的认识,增进文化自信与民族认同感,促进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交叉融合与创新发展。

二、实验室科普活动面向国内外公众开放。重点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月等时段集中举办公众开放活动;日常积极与周边大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合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参观、讲座、实验等活动。

三、实验室实行科普活动预约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拟参加科普活动,须至少提前一周通过邮箱或电话等方式进行预约,经实验室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参观交流。未预约者,实验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实验室。

四、申请人须在预约时提供具体来访事由、时间、人数、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未提供必要信息者,实验室有权不予接待。如需实验室协办相关事项,须提前说明。

五、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应按时参加科普活动。如需改期或取消,须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实验室。超过约定时间15分钟未到达且未提前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实验室不予安排接待。未提前通知实验室取消预约而爽约者,将作为失约记录登记在册,一年内实验室不再接受其科普活动预约申请。

六、申请人须在实验室前台完成登记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参加活动。

七、未成年人参加线下科普活动须由带队老师或家长陪同。活动期间须听从实验室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纪律,注意安全。

八、参观期间,严禁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未经许可不得触碰实验室仪器设备、药品及样品等;严禁在禁止拍照区域摄影摄像,违者将按学校及实验室有关规定处理。

九、实验室内配备各类应急设施,如遇意外事件,由实验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处理;发生火警时,须听从指挥,由实验室工作人员组织从消防通道快速撤离。

十、实验室有权在科普宣传中使用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照片、录像等资料。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