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针对国家基础材料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国家金融安全重大战略需求,围绕实验室未来5-10年重点攻关任务,重点开展先进纸基功能材料、高端防伪材料、造纸过程超低排放、植物纤维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突破造纸装备关键部件、纸基功能材料“卡脖子”核心技术,推动造纸行业的变革性升级,培育出一批青年领军人才和标志性成果。
二、资助范围
自主课题设置以目标任务为导向,需紧密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和重点研究任务,合理组织科研团队、开展深入系统研究。实验室主要资助以下三类自主研究课题:重点类自主课题(主攻任务类)、探索类自主研究课题(青年人才类)、配套类自主研究课题(重大科研成果和重大人才类)。
1、实验室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前沿科技问题,围绕未来5-10年主攻任务开展具有前瞻性和原创性的联合攻关,提供稳定支持建设经费,设立重点类自主研究课题。执行期限一般为2-3年,资助额度为30-60万元/年。
2、实验室针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重要科技问题,鼓励开展创新性探索,设立探索类自主研究课题,执行期限2年,资助额度为5-20万元。
3、实验室针对取得重大科研和重大人才突破,形成标志性成果的固定研究成员,设立配套类自主研究课题,执行期限2年,国家级配套类课题资助额度为20万元,省部级配套类课题资助额度10万元。
三、资助对象
自主研究课题的申请人必须为实验室固定研究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室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团队核心骨干应为实验室固定研究成员。
2、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原则上不能再次申请自主研究课题(当年准备结题的课题、配套类课题除外)。
四、课题立项
1、课题申请:实验室固定研究成员根据当年申报指南自愿提出申请。
2、评审专家:实验室建立《自主研究课题评审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主要由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内校外资深专家和学校科技管理相关领导组成。
3、立项评审:实验室召开办公会议对当年申请的自主研究课题进行初审,并提交由《自主研究课题评审专家库》抽取的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重点类和探索类申请课题进行会议评审。
4、配套类自主研究课题不参加立项评审,实验室根据相关正式批文或通知直接予以立项。
5、对获批立项的自主研究课题,实验室将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自主研究课题合同书》,并在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办理立项手续,按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分批划拨科研经费。该课题经费实行单独立项、独立审核、专款专用。
五、过程管理
实验室对自主研究课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研究工作进展。主要包括:
1、年度进展
执行期内(除结题当年外),所有自主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实验室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并由实验室检查备案。对不报送课题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后续经费。逾期不纠正、补报的,中止资助。
2、中期检查
课题负责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填报并提交《自主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实验室审核通过后,提交签名纸质版《自主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1 份。
对于重点类自主研究课题,实验室在课题立项后每半年组织一次进展汇报。探索类自主研究课题,则在课题立项后第一年底进行中期检查汇报。课题负责人以PPT形式对研究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质询和评分,并对研究工作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
评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进展良好及优秀的课题继续资助,进展未达预期的基本合格课题酌情调低资助额度,评分结果为不合格的课题,实验室取消后续经费支持,同时暂停该课题负责人申请资格2年。
3、结题验收
执行期结束后,实验室按照与课题负责人签订的科研合同,对自主研究课题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课题负责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填报并提交《自主研究课题结题报告》;实验室审核通过后,提交签名纸质版《自主研究课题结题报告》1份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课题负责人以PPT形式对研究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质询和无记名投票,到会成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即为通过结题验收。
需提前结题的自主研究课题,应提前六个月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实验室将安排在本年度与其它按期结题课题一起进行结题验收。若课题不能按期结题,课题负责人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说明不能按期结题的原因并提出延期结题申请。对提前或按期结题、取得优秀研究成果的课题,实验室将择优采取滚动支持等方式进行奖励。
六、成果管理及评价
1、自主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按照签订的《自主研究课题合同书》要求,发表本人署名的科研成果,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
2、自主课题研究成果统计时,某项研究成果只能归属于一项自主研究课题,不得作为多项自主研究课题的成果重复上报。
3、自主研究课题所取得的有关学术论文、专著、奖励等科研成果,均属本实验室所有。在发表论文或著作时,成果完成人的第一单位应署名为本实验室,并标注“先进造纸与纸基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资助,项目编号:###”,英文:“The work was 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Papermaking and Paper-based Materials, No.###”。
4、鼓励自主研究课题负责人继续申请更高层次的研究资助,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
七、经费使用与管理
1、自主研究课题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华南理工大学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2、实验室资助科研业务费的下达将按年度分批进行:课题正式立项时下达资助经费总额的50%;其余将视研究工作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的取得情况下达。
3、经费的使用由课题负责人掌握。其使用进度将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对中央专项经费的使用要求执行。
4、自主课题结题验收时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开支结算报告,由实验室办公室审核后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5、用课题经费购置、加工或研制的仪器(或装置)属实验室固定资产,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资助经费使用范围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本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