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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造纸与纸基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9-03 访问次数:557

一、总则 

1、为加强先进造纸与纸基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第20号令)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实验室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张贴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 

1、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设备与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建立一支由分管副主任牵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设专职或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协助主管副主任做好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3、实验室设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所在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员须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判定应承担的责任。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实验室人员。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始实验操作。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并履行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规定的安全职责,对自己所在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安全知识宣传。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都有开展安全教 育、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实验室应积极宣传、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和一般急救知识(如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方法)。

3、实验室应急预案及安全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本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验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限期整改。

4、仪器设备布局。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应分类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5、实验室消防。实验室消防工作应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实验室人员须了解本实验室中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及相关消防知识。

6、实验室用电安全。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改装、拆修 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应有裸露的电线头,应配有必要的避雷设施;配电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造成触电或燃烧;对高压装置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有毒物品管理。实验室在使用易制毒和剧毒化学品时,要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和保管,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详细记录。实验室剧毒物品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华南理工大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8、放射性物品管理。放射性物品指定专人管理。实验室在使用放射性物质时应严格避免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内和沾染身体;应严格避免放射性物质扩散,放射性废物应储存在专用容器中并定期处理。实验室放射防护工作的具体细则详见《华南理工大学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及《华南理工大学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9、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实验室在从事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10、环境保护。实验室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尽可能避免对实验室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对废气、废物、废液的处理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排放。新建和改扩建实验室时,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施工预案。

四、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分管实验室设备与安全的副主任对所在单位的仪器设备安全负有领导责任;大型仪器设备的责任教授是该仪器设备的安全负责人;一般仪器设备的仪器负责人是该仪器设备的安全负责人。仪器设备的安全负责人应经常对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解决。因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华南理工大学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管理细则》进行赔偿。

2、仪器设备环境条件。实验室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设备的场所,并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采取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

3、故障维修。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组织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拆卸应经实验室分管副主任同意,由具备维修专业知识的人员具体操作。

4、停水停电保护。要注意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防止因电压波动或突然停电、停水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5、器具配备。除常规消防设施外,实验室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与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方法,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领用仪器安全管理。个人领用或借用的仪器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领用人或借用人应进行妥善保管,避免损坏或丢失。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本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