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校毕业生党员:
必须在离校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步骤: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介绍信审核汇总表 2014届毕业生》中的相应栏目,5月31日前发送到赵老师qq邮箱,由辅导员汇总并核实信息,于6月5日前发电子版至学院组织人事秘书陈芸老师处。
特别强调几项重要信息:
(1)接收单位全称:(即企事业单位全称等)。
(2)接收党组织关系的组织全称:(即介绍信抬头党组织全称)。
(3)转往省外的还需提供接收党组织的上一级党组织全称(即介绍信抬头党组织全称),因转往省外的组织关系一般不能直接转到省外就业单位或就读学校,需经上级组织接收后再下转。
注意:这几项信息均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咨询后填写,务必准确无误,否则将造成介绍信信息错误,从而影响关系转移。
2.组织人事秘书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介绍信审核汇总表 2014届毕业生》中的信息统一开具介绍信,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之后,将介绍信及回执联下发给毕业生党员(需签收,时间待定)。
3.毕业生党员将介绍信及回执联在有效期内交到新单位党委(总支)办理接收手续,并落实将回执联寄回或发传真至外国语学院党委(邮寄地址: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外国语学院党委,邮编510640,传真020-87111604)。
二、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
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介绍信审核汇总表 2014届毕业生》中的相应栏目,5月31日前发送到赵老师qq邮箱,由辅导员汇总并核实信息,于6月5日前发电子版至学院组织人事秘书陈芸老师处。
暂缓就业的同学一般需要把党组织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所在街道居委或村委,请咨询当地该部门后,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介绍信审核汇总表 2014届毕业生》
三、党员材料
1.正式党员(含暂缓就业的正式党员):党员材料由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归档。
2.离校的预备党员:党员材料由学院装袋密封加盖封口公章后由本人自带,和介绍信一并交到新单位党委(总支)。建议可留在学院直到转正为止。
3.办理暂缓就业的预备党员:党员材料暂时保存在学院学生工作处。建议可留在学院直到转正为止。
四、毕业生离校手续
毕业生(含党员、非党员)的离校通知单上党组织关系一栏由各班负责人收齐后分三类(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党员、办理暂缓就业的党员和非党员),统一交由学院组织人事秘书陈芸填写。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14.5.23.
201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新)本科生1.xls(模板)
201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新)研究生0624.xls(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