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0年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下称育苗工程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面向全省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在岗、正式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二)实行限额申报。根据通知,我校人文社科类申报名额为15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1.5万元。
(三)育苗工程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
(四)文科类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36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中级或初级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五)2009年学校已经推荐申报过“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暂不能申报。
(六)项目应通过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申报工作从网上进行,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
二、材料报送安排
(一)申报育苗项目的负责人须按规定填写《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版),由各学院科研秘书于4月1日(星期四)前将纸质申请书1份、汇总表1份报社科处审查。
(二)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三)通过遴选的项目负责人应按附件《2010年育苗工程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要求,上传《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版)。
(四)网上审查合格后,申报者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各一式2份(社科处存档1份)报送社科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五)本次申报时间较紧,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关芳芳 电话:87110383
电子邮箱:scuta21@scut.edu.cn
社科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更新说明:因原附件1不能选择副高职称,现已更新,请重新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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