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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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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制度

教师主要工作
一、备课制度
   1、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钻研教材,抓住重点、难点。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和后续课之间的衔接。既备教学内容,又备学生与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写好教案;
   2、教师备课以个人为主,必要时可以由教研室组织教师集体研究、讨论教学方法及课程的难点、重点等内容;
   3、教师必须提前一周将课备好,每次授课应有完整的教案,不得无教案或用旧教案上课;
   4、教师上课前应做好教具及演示实验等准备工作,鼓励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二、授课制度
    1、教师上课要衣着整洁,注意仪表;
    2、教师提前1分钟进入教室,上课时学生要起立,师生互致问候,下课时学生起立,教师首先离开教室;
    3、教师上课前要负责清点和记载学生出勤情况,并及时上报教务处,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4、教师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掌握学生课堂上的行为和心理活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看小说、写信、看报或做其它活动的学生要制止并进行教育引导;
    5、教师要把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之中,教书育人,讲求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6、教师要教育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保持好室内卫生,爱护公物;
    7、讲课要有科学性、知识性和趣味性,要精选教学内容,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要改革教学方法,采取启发式教学,力戒照本宣读,平铺直叙,满堂灌。要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培养自学能力,指定部分自学内容,指定课外参考书,布置适量习题、作业及思考题;
    8、课堂教学中要尽可能采取直观、有效的教学手段,如利用微机、录像、幻灯、演示、模型、挂图等,增强形象化程度;
    9、语言要准确简练,逻辑性强,用词得当,做到语言美。板书要工整有序;
    10、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压堂、不提前下课,按授课计划恰当掌握进度,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学时;
    11、每次课后,教师要及时准确地填写日志,记录授课时间和内容,并填写学生出席情况;
    12、严格遵守"教师串、调、代课制度"的有关规定;
    13、严禁教师在授课期间接听电话。
三、教学记录填写的规定
  1、学生学习情况及考核记录册用于掌握学生出、缺席和平时成绩情况,又是评定学生奖学金的依据;教学日志是教师执行教学计划和授课计划情况与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原始凭证,任课教师必须根据平时的备课及教学按栏目认真填写、签字,并由教务处定期检查核准。
    2、教学日志由教研组保存。
四、调课、串课、代课的规定
    1、课表排定后,教师个人不得私下改动,遇有特殊情况应由调课教师向教研组负责人提出申请,教研组长提出调课方案并签署意见后,到教务处填写"调课申请单",经同意后通知有关教师和班级方可执行;
    2、教师因病或特殊事情临时不能按课表上课时,所在教研组长与教务处共同研究,尽量指定其他教师代课,或上其他课程,不能空堂;
    3、各科(室)教师之间不要自行调课,教师不能应学生的要求随意提前、串后授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变动课表或停课;
    4、任课教师在所安排的授课时间内不得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两节课中间没有休息的特殊课程,经教务处批准后,可提前十分钟下课;
    5、上课期间教师或学生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离开课堂;
    6、任课教师请人代课,除必须办理代课手续外,必须事先将教学内容详细交待给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授课,如出现问题,两人都按有关规定处理;
    7、教师串、调课后,如确属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返回,造成漏课,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作业及辅导
   (一)作业的布置及辅导
    1、课外作业是巩固课堂教学的重要途径,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
    2、教师布置作业时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编制和选择,习题量要适当,尽可能做到巩固已学知识和加深理解。教材中的习题,教师要预先全部做完,以加深理解,心中有数;
    3、教师批改作业要仔细、及时、严格、认真,必要时进行"面批"或找学生进行个别交谈。对重点学生的作业要详批,尤其要指出错误所在;
    4、教师批改作业原则上应全批全改,当作业量比较大时经教研研组长同意可半批半改,但批改完后要向全班讲评,以便总结提高;
    5、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教师应有记录。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错误要及时分析研究并及时纠正,对无故不完成或完成得不认真的学生应令其补作或重作。
    (二)辅导
    1、课后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活动的继续,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课后辅导,原则上每周对所有任课班级分别辅导一次;
    2、教师在辅导答疑时,不仅要解答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而且要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学生思路,因材施教,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3、在辅导答疑过程中,教师要做到既教书育人,又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4、各班学习委员要做好辅导答疑情况记录。
六、成绩考核
     1、平时成绩考核是测验学生学习成绩的必要手段,具体考核办法可采用分阶段测验、作业、提问、实验等形式进行;
     2、平时考核中任课教师应严格把关,杜绝徇私行为,使平时成绩能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3、期末考试及考查课的成绩按《关于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规定》执行;
     4、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的全面了解。任课教师在复习时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更不得指出考试重点。
七、 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的创作与答辩是三年教学内容的总结,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既综合考查学生所学知识掌握和运用的水平,又进一步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是平时的课程考试所不能代替的一种综合性考试方法,是培养中等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必要步骤,同时也是对我校教学质量的一次综合检验。
     1、教研室依据教学计划,对毕业实践环节的安排要提前两个月制订好计划,并选聘指导教师。
     2、为保证毕业论文(计划)的质量,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指导教师要提前提出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社会调查的方案与计划。
     4、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具有运用知识和培养能力方面的综合性,同时,又要难易程度要适中。
     5、指导教师应提前一个月写出选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来源、课题内容、工作量分析等,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实施。
     6、学生选定论文题目后,要到相关的企业单位进行调查,收集素材和有关资料,在调查期间,教师要指导学生了解有关工作业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掌握解决问题的程序和方法。
     7、毕业实习(社会调查)和写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要根据教学计划和毕业课题的大小确定。
     8、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要进行答辩,学校成立答辩委员会,成员由指导教师、教务主任、校领导和专家组成。
     9、答辩程序为:(1)主持人宣布答辩学生姓名和课题名称;(2)学生宣读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3)答辩人员对学生提问,学生进行答疑;(4)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成员评定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答辩占70%;写论文期间的表现占30%)。
八、考试制度
1、命题:教师命题都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要达到一定的覆盖面,题量与考试时间相匹配。每门课程一般应拟制A、B两套试卷,考试前十天交教务处或中心教务办公室审批后择一使用,另一套试卷备用,试题量与难易度要适中。
2、保密:教师期末答疑,但不能做引导性辅导和泄露考试内容。
3、监考:监考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各位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教师必须参加监考工作。随着我校班级和学生人数的猛增,在教学任务加重的同时,监考任务也越来越繁重,所以各位教师不仅要安排好自己所任课程的考试,也必须参加其他课程的监考,不得以私事为由不服从监考安排。 监考人员安排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实需要更换的,由监考人员向主管院长申请,经批准后由教务员统一安排调整。监考要求详见以下《监考规则》。
监 考 规 则
一、监考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考场做好监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有迟到、漏监考或监考不认真者,学校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监考教师必须提前按考试要求做好考试座位表,组织学生进入考场后按座位表入座,主考和监考教师在考试前要向学生宣读考试纪律,并按《考试规则》的要求检查学生应带证件及行为,对违规的学生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三、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五分钟启封试卷,核准试卷份数(如有短缺,应及时向巡视员提出),无误后,再发试卷。
四、教师要认真监考,维护考场纪律,对考题的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监考教师在考场内的位置应前后分开,不准在考场内读书、看报、备课或谈论其他与监考无关的话,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增减考试时间。
五、考试结束铃声响后,监考教师应要求学生停止答卷,收齐考卷,经验收无误后,学生才能离开考场。监考教师要按要求填写报告单。
六、对在考试中违纪和作弊的学生,教师要予以制止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保留证据,在试卷上写上“违纪”两字,并客观地描述当时情况填写到考场记录上,监考教师和违纪学生分别签字,在上交试卷时向中心汇报。
七、监考教师应将考卷按要求装订整齐,复核足数签字后,交主考老师或教务处。
八、凡违反本规定者,将视其情节及影响按有关规定处理。
4、阅卷:公正合理,按评分标准评分。杜绝人情分,不得随意更改分数。教师评卷完毕,要认真复查。
5、成绩:考查课各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在教务系统网上输入成绩,并将网上生成的全班成绩单打印一式三份,成绩单上必须有任课教师和开课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相关学院教务员。成绩填报后不得改动,确有问题需调整、更改,必须经教务处批准。考试课任课教师并应将已批改过后考试试卷送交教研组封存。考试成绩应由任课教师登录或填写成绩单并签字,经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每科成绩要在考试后一周内上报教学秘书。
6、成绩分析和总结:评卷结束后,教师应对试题和试卷进行分析,写出教学总结。并将考试分析报表与学生成绩一起送交中心教务办公室。




教研组主要工作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完成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
2、根据教学计划,提前拟订好下学期的各专业授课计划和授课进度,分配好各人的教学任务。
3、接到学校通知后,按要求选订教材。
4、及时填写教学任务书。
5、开课前由课程负责人审阅教案和讲稿。
6、按学校教务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教学计划及课表等。
7、要做好学期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8、坚持教研室主任及老教师的随堂听课制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9、坚持教研室业务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学术讨论和学术讲座,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10、对新教师要拟订培养计划并认真执行,对中青年教师都要有个人培养计划。
11、加强教学法的研究,定期召开教学讨论会,拟订改革方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并及时总结撰写教学研究论文,参与兄弟院校的教学经验交流。
12、加强教学设备的管理,保管好录相片、挂图、幻灯片、投影片、标本、模型和教具等,并及时更新,提高其使用率。
13、加强教学文件资料的管理,对教学计划、授课进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要及时整理装订。
14、加强图书资料的管理,教研室书籍刊物有专人保管,借书要有登记,并及时归还。自编的教材、纲要、提纲等教学资料,要交一份给教研室保管。外出开会、学术交流的资料,也要上交一份至教研室集中保管。
一、 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一)教学档案主要内容
1、课程教学大纲:
2、任课教师审批单:
3、教材:
4、试题试卷:
5、学生成绩单:
6、考试成绩分布图:
7、学生试卷:
8、教师公开发表有关该课程的论文:
9、任课教师开课小结:
10、教案:教案是否存档可由任课教师自己决定
11、教学安排:包括教学任务分配、课表、实验分组情况、考试安排、监考记录等。
12、教学活动记录:包括教学法活动。
13、学生反馈:包括学生问卷、学生座谈会记录。
14、请示报告副本:中心教学工作过程中向教务处等部门的请示报告存档。
15、其它:包括试题集、库,教学课件、多媒体教学资源及其它教学资料等。
二)材料归档时间
1、对随时产生的材料要随时归档。
2、以学期为阶段做一次归档整理。
3、每年末进行全面检查,综合整理。
二、教材选用和管理制度
一)教材选用
1、选用的教材应同学校培养各层次人才的规格要求相匹配。
2、教材选用工作必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的原则。
3、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国外原版教材和高质量的电子教材;选用学校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
4、制定教材选用计划。
5、教材选定后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更换教材版本。确因教学计划调整、课程变动和教学内容更新,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需要时,须经学校教材建设管理部门审批后,重新选用教材。主讲教师在授课时,应认真执行教材选用计划。
二)教材管理
1、 教材管理由教学秘书负责。
2、建立教材领取、发放和借阅登记册。
3、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可每人免费发给本学科教材一本。教材更新时重新发放。
4、中心教务办公室存档所开课程的一整套教材,备用。并保留一些相关学科的教材及参考书,以供教师备课、编教材时参考公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