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位博士、博士后及相关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5号,附件1),2018年“香江学者计划”开始申报。现就学校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人社部、全国博管办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国内资助)和30万元港币(港方资助),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获得资助后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五)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六)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七)此前未获得过本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八)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学院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人社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后派出。
四、申报程序
(一)查看岗位需求
港方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将于1月25日在中国博士后(www.chinapostdoctor.org.cn)公布,届时请下载选择合适的岗位。
(二)下载并填写申报表
申请人于2月10日—3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或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提交电子申报材料
1.申请人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2.请填写《“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附件3),将电子版发到154286904@qq.com,本表不需要打印。
所有电子版请务必在2018年3月15日下午5:30前在系统上提交。
(四)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下述纸质申报材料合订本一式2份在3月12日前,装订要求为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所需材料如下:
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2)。
2.身份及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我校在职人员申请该项目的,在人事处网页下载区下载填写《在职人员进修申请表》,打印2份,必须脱产2年到香港工作,学院党政领导签字,交教师科批准后一份在教师科备案,一份随同其他申请材料交博管办。
4.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纸质材料务必在2018年3月12日下午5:30前(走校内审批流程)提交到人事处博管办,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如涉密,请自行做好脱密处理;申请人应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联系人:陈媛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706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
邮编:100191电话:(010)82326609传真:(010)82327880
(二)学校人事处博管办
联系人:朱志成、曾瑞兰
联系电话:87114038
地址: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南秀村博士后公寓101室
人事处
2018年1月22日
附件:
附件1.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