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接学校医保办工作通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不论户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为做好学校2026年度学生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大中专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956元,医保年度为自然年度,医保费按年度一次性足额征收。
二、缴费途径
学生通过学校主页-门户-办事大厅-服务管理与查询-交费中心完成网上交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操作。支付成功后请保留支付订单截图以备查询。学校会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税务缴费手续。医保交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医保费为学校代收代缴项目,学校和医保局不出具个人发票,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参保未成功,学校会在年度参保工作全面结束后(约2026年1月)进行统一退费处理。
三、其他说明
(一)政府资助参保
如属于符合本市医疗救助规定可享受资助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政府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其他可享受资助参保的学生,由本人或代理人根据申请人救助身份类别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本市居住地街道(镇)政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须为由本市大中专院校认定的,在其校内就读并参加本市居民医保,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户籍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有效证件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具有有效认定材料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具有户籍地县级以上残联部门发放有效证件的重度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类残疾人。
(二)港澳台学生参保
如港澳台学生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含新生老生),请尽快到居住地办证中心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详见附件1-华工学生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相关指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是港澳台学生参保的唯一身份证件。
(三)个人停保操作:
目前国家政策不允许多地参保。我校学生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将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医保进行停保操作后,方可在校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广东省内生源学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进行操作(我要办事-居民医保停保)。无法在小程序操作的,或省外生源学生,请尽快联系当地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停保处理。
(四)不参保申请
不在学校统一参保交费的学生,请在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链接提交《不参保确认书》(附件2,相关签字须为电子签名,否则无效),需知悉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均由本人承担。如有同学同时进行参保交费和不参保申请,视为参保交费。
【腾讯文档】《不参保确认书》提交链接(10月31日前)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3FtY1Rkc0hmRGJG
(五)参保状态查询
需要参保缴费证明(或查询参保信息)的学生,可在2025年12月20日后,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穗好办”APP,或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服务大厅查询办理或拨打24小时热线12345进行咨询。
(六)社会保障卡申领:
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医疗保险凭证之一,在异地就医备案、住院费用报销等情况下需要出示并使用。自2020年5月起,社保卡依个人申请制发。参保学生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穗好办”APP、“广东人社”APP等渠道网上申领(建议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银行之一,以获得更好的服务)。如申领、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24小时热线12345进行咨询。
(七)特别提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9号)有关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修复等待期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大中专学生的个人缴费标准。
为保证学生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请各院(系)、相关单位加强宣传动员,确保学生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附件1.华工学生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相关指引.docx
附件2.(2026医保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不参保确认书.docx
数学学院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