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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申报赴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笃行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326

各同学:

现将学校通知转达如下,并附上本学院工作安排。

        为培养具备“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的领军领导人才,引导毕业生赴基层、重点领域建功立业,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赴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笃行奖”奖励办法》(华南工学﹝202023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学校决定对赴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毕业生进行奖励。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者只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国防生、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

 2.可申请奖项的2021届毕业生包括:当年620日前与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重点单位、基层单位签约并在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鉴证过的毕业生;当年915日前获得参军入伍通知书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毕业生、赴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我校毕业生到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见附件2)重点单位(见附件3)、基层单位就业,以签订三方协议上的签约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为准,对赴“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赴国防军工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可放宽标准。

  根据不同的去向类型,提交时间点不一样。

(1)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本人在毕业当年61020日向学院提交“‘笃行奖’初次申请表”和思想汇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xxy_scut@163.com,纸质版交至四号楼217学院组织评议后,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推荐人选。

(2)   参军入伍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毕业生、赴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须在当年91530日向学院提交“‘笃行奖’初次申请表”和思想汇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xxy_scut@163.com,纸质版交至四号楼217学院组织评议后,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推荐人选。

   联系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87111238

附件1.“笃行奖”初次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2.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赴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笃行奖”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笃行奖”重点单位名单.xlsx

附件4.“笃行奖”重点区域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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