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和登革热疫情防控的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结合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通知及会议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在学生宿舍统一开展安全及卫生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1.学校相关领导;
2.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3.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专、兼职辅导员以及主要学生干部;
4.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各宿舍楼管理员、值班员。
二、时间安排:
1.学生自查及班级自查:2019年11月5日至11月8日,各班班长会同生活委员对本班学生宿舍的安全及卫生状况进行自查,如存在安全隐患或卫生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各班级将存在问题宿舍的检查情况通过“问卷星”反馈,具体链接见附件1。
2.学院检查:2019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辅导员、班主任、社区兼职辅导员及学生干部等,将对学院所在学生宿舍的安全及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卫生问题进行教育引导,并督促学生整改。
3.学校抽查: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17日,学生工作部(处)将联同学院、保卫部(处)及物业公司等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检查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的整改情况(抽查安排另行通知)。
三、宿舍检查内容:
(一)安全检查标准
1. 宿舍内无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物品或淫秽、反动物品;
2. 宿舍内无长度超过120mm、宽度超过25mm的刀具或其他易伤及他人的危险物品;
3. 宿舍内无储藏或者使用危险品及违章电器,无乱拉乱接电线、网线,无私装空调等现象;
其中,违章电器包括:
(1)电取暖器、电热毯、电热棒、电烙铁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电器;
(2)10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
(3)电炉、电磁炉、电水壶、电饭煲、微波炉、电火锅等电炊具以及烘干机、电冰箱;
(4)无国家3C认证的电器;
(5)电动车电池。
学生宿舍内私拉电线行为包括:
(1)从固定插座以外的地方引出线路的(如排查串联);
(2)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房间外的。
4. 宿舍内没有使用明火,无烧煮、烹饪等现象;宿舍供电设施完好,无盗用公用电源等现象;
5. 没有条件设置独立洗衣机的学生宿舍(如公共卫浴宿舍等),不能私拉水电接洗衣机等电器;
6. 学生宿舍出入口、走道、楼梯、天台门等公共区域空旷和畅通,无停放车辆和堆积物品等现象;
(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标准
1.房间:室内无积水、无水生植物、无空瓶罐、无垃圾及蜘蛛网等,门窗洁净,物品摆放有序;
2.阳台:无积水、污渍,无水生植物,无垃圾,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3.卫生间:无积水、污垢,无垃圾,整洁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
四、学生宿舍安全隐患问责处理
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学生,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9 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019 年修订)》等校纪校规进行处分处理。
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9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按以下情形分别给予处分:
(四)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存放上述物品,在学生宿舍存放或使用刀身长度超过120mm、宽度超过25mm的刀具等易伤及他人的危险物品,存放或使用煤气炉等炉具、违章电器,在学生宿舍吸烟、生火、点蜡烛、燃烧物品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火警、火灾、中毒、污染、或人身危害等后果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有关违章电器的界定范围按《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执行;
(五)未经批准,在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网线,在宿舍私装空调等,经教育仍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火警、火灾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六)在宿舍内烧煮、烹饪等,经教育仍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火警、火灾等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十七)在宿舍内饲养猫、狗、鸟、鼠、兔、蜥蜴等宠物,或将动物携带进入宿舍楼内,经教育和劝阻无效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十八)有关学生宿舍的管理,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执行,违反《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其他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班级自查情况反馈.docx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