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代表选举办法(草案)》,为适应时代要求和学生需要,根据部分第三十七届学生代表因故终止代表资格的情况,须进行第三十七届学生代表补选工作。此次补选将选出第三十七届第二任学生代表,数学学院共有九名学生代表名额,其中第一任留任四人,需补选五人。补选面向数学学院全体学生,其中要求大一各班至少一人报名作为学生代表候选人。
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生代表
学生代表是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组成成员,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
(一)权力与职责如下:
1. 权力:
(1)提出提案的权力;
(2)提出质询的权力;
(3)选举学生委员的权力;
(4)在代表大会上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的权力;
2. 职责:
(1)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听取、审议校学生会工作报告、提案报告以及提交大会的其他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委员会;
(3)对其他需要做出的决定、决议等进行表决;
(4)履行其他应尽的职责。
(二)奖励政策如下:
1.学生代表在综合测评中,享有3分德育分加分(职务分)。
2. 优秀学生代表在综合测评中,享有5分德育分加分(个人荣誉分)。
二、报名条件
1. 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专科和成教学生。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爱校。
3.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违纪违规现象。
4. 热心社会工作密切联系同学,并能及时反映同学的建议、要求,代表所在单位意见。
三、报名方式
1. 在附件中下载报名表。
2. 附上一张参选人的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3. 即日起至3月11号12:00前将报名表和照片发送到邮箱shuyuantuanxu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