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需要提交的材料罗列如下:
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及要求(提交时请以该顺序用曲别针装订,不要用订书针)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见附件1)
3.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
5.父亲、母亲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6.《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7.《贷款学生家长声明书》(见附件2)
8.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9.还款卡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上述各项材料均提供一份;
2.各项材料应使用A4纸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6开与A4大小均可;
3.按指模一律用红色印泥;
4.复印件一律请学院见证老师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签名(见证老师)并加盖学院公章;
5.按照从第1项到第9项的顺序用曲别针进行装订,不要用订书针。
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不详实,银行审核后一律退回。
二.时间要求
9月30日之前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并将书面材料提交到4217办公室。
所需提交材料的详细格式以及其它要求请见附件5:《关于2016--2017学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