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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夜间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10

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营造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帮助学习困难同学进步,加强同学间联系和感情,我院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12月30日开展了夜间补习课程活动,活动共吸引了165名补习人员(其中指定参与人员107名,自愿报名人员58名)以及49名辅导人员参与。活动期间,各参与同学按照《数学学院关于开展夜间补习课程的通知》及《数学学院夜间课程补习实施指南》相关要求开展晚间补习活动,经后期调研,有75%的受访者表示通过晚自习制度,学习时间有所增加,62.5%的同学表示学习效率得到了提高,营造了较好的学习秩序及氛围,帮助参与同学培养起良好的学习习惯。基于上学期活动取得的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做好夜间课程补习活动,继续营造良好学习风气,学院在意见征集在基础上,决定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展夜间补习课程,现将有关实施方案说明如下:

一、参与人员构成

1.补习人员:指学院予以学习帮扶的对象。

2.辅导人员:指为补习人员提供学习帮扶的志愿者。

3.考勤人员:负责夜间补习课程考勤和帮扶情况记录工作的志愿者。

4.各班班委:主要为班长及学习委员。

二、流程及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3月28日至3月29日):辅导人员及补习人员名单确认、需辅导课程的确定;

2.第二阶段(3月29日至3月31日):课程的辅导人员及时间安排等信息公示;

3.第三阶段(4月5日至6月2日):夜间补习课程活动开展,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7:00-9:00,地点为博学楼309、博学楼311(其中,博学楼309进行辅导答疑,博学楼311进行自习)

4.第四阶段(暑假期间):活动开展情况意见收集、活动方案修改完善。

三、各类参与人员职责和要求

(一)班委

1.主要职责

  1. 收集班上同学对于需要辅导的课程的意见;
  2. 由班长和学习委员协助做好年级辅导人员招募工作,鼓励班上学习成绩较为优秀的同学参与,携手共进,共同辅导需要补习的同学。以班为单位,、由学习委员收集辅导人员报名名单,做好辅导课程与辅导时间段分配,在3月29号前发至七色花负责人邮箱:seven_projects@163.com。
  3. 建立相应的学习群,及时发布每晚的补习计划以及学习资料,被补习人员有任何问题也可以在群里发起提问。
  4. 学习委员每周根据辅导人员的反馈信息整理出班内补习情况,做好备案,并将情况反映给年级辅导员。

 

(二)辅导人员

1.招募要求

  1. 以自愿为原则参与报名;
  2. 研究生或本科生均可。
  3. 周一至周五晚至少有一个固定的晚上能够参与学习辅导,对所辅导科目掌握的很好。最好能提前做好讲义。
  4. 认真负责、有耐心。

 

2.主要职责

辅导人员应为补习人员要向补习人员复习、概括老师上一节课所讲的内容,对补习人员上课没弄明白及不懂的知识点进行讲解。

 

3.奖励办法

  按照实际参与辅导时间计算志愿时,4小时/

 

(三)补习人员

1.相关要求及规定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需参与夜间补习:
  1. 获得退学警告且未被撤消;
  2. 单学期期末成绩不及格科目超过3门(含3门)且补考未通过;
  3. 旷课严重(指被学院通报并给予处分的同学)
  1. 每位必须参加补习的同学每周至少参加3次夜间补习,学院将安排人员负责考勤,并分配一名专门的辅导人员跟进学习情况,并负责督促(若每周有超过两天晚上是有课的,那么没课的晚上都要去自习);
  2. 除了必须参加补习的同学之外,其他同学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愿报名参与补习;
  3. 参与补习的人员需按照规定签到签退,遵守规则。

 

2.补习内容

  1. 辅导人员每晚会总结概述前一天或上一周所上课程的内容,进行复习;
  2. 作业辅导;
  3. 课业答疑。

 

3.奖励办法

  1. 帮扶当学期考核通过的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0个学分,其中考核通过(含重修通过)的必修课学分不少于14个学分的给予抵消一次退学警告;
  2. 达到以下条件的,将颁发“旅澳院友学习进步奖学金”奖状,并发放奖金:
  1. 一等奖:智育成绩在本班排名较上学期提前20名或以上,或者提前名次数超过本班人数的60%或以上;
  2. 二等奖:智育成绩在本班排名较上学期提前15名或以上,或者提前名次数超过本班人数的50%或以上;
  3. 三等奖:智育成绩在本班排名较上学期提前10名或以上,或者提前名次数超过本班人数的40%或以上。

 

(四)考勤人员

1.将安排学生助理负责考勤

 

2.主要职责

负责补习期间的签到与签退,记录当天补习课程的大致内容(不必详细),并且记录补习人员当天作业完成情况,做好日志记录;

附件: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夜间课程的通知.docx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