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卡持卡人: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条例》规定,针对部分毕业生离校时需要退还校园卡余额的情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校园卡在持卡人因毕业等原因离校后仍保留有其商务消费功能,仅将身份由“在校人员”改为“校友”,其校园卡内余额仍可用于校内消费,持卡人不必办理余额退还。
2. 如离校后不拟在校内消费,建议持卡人在离校前少充值,并将余额消费完毕。
3. 针对特殊情况需要在离校时退还校园一卡通余额者,请本人于2016年6月20日—7月6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及校园卡两原件,前往信息服务大厅余额退还专窗(地址见附件)办理。
4. 校园卡余额不做现金退还,请持卡人办理余额退还时确保自己的校园卡已经绑定银行卡,且当前所绑定的银行卡可用。若校园卡没有绑定银行卡,请先在服务前线的相关窗口办理银行卡绑定后再到余额退还专窗办理余额退还登记手续,因故导致退还不成功的,相关责任由持卡人本人自行承担。
5. 财务处负责于2016年7月份退还至持卡人校园卡所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
附件:信息服务大厅地址
财务处
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