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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学习进步奖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30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46

2012级、2013级、2014级各班:

     为了更好的营造我院浓厚的学习氛围和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经学院决定,为上学期学习进步明显的同学颁发“学习进步奖学金”,获奖的同学将获得相应的奖金和“学习进步奖”奖状。请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向学院推荐符合评选要求的同学,并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

 

    1.“学习进步奖学金”一等奖

    智育成绩在本班排名较上学期提前20名或以上,或者提前名次数超过本班人数的60%或以上。

    2.“学习进步奖学金”二等奖

    智育成绩在本班排名较上学期提前15名或以上,或者提前名次数超过本班人数的50%或以上。

    3.“学习进步奖学金”三等奖

    智育成绩在本班排名较上学期提前10名或以上,或者提前名次数超过本班人数的40%或以上。

    注:(1)“智育成绩”仅仅指考试成绩,不包括智育加分等;(2)如果排名提前名次符合其中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况,则以更高等次的奖学金为准。

 

    请各班于10月30日前将附件2打印版收齐交4217办公室,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52052843@qq.com

    具体评选细则见附件1《数学学院“学习进步奖学金”评选细则》。

 

 

附件1:数学学院“学习进步奖学金”评选细则.doc

附件2:数学学院本科生“学习进步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填写,打印上交).doc

 附件3:数学学院本科生“学习进步奖”申请汇总表(班级填写,电子版上交).xls

附件4: 各年级2014-2015上下学期数据.rar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