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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4-2015年度 “五四红旗团支部” 创建验收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7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100

各团委:

    为了充分挖掘基层团支部的潜能,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和合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基层团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巩固、具有内在活力的坚强集体,校团委于2014年在我校基层团支部中开展了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

    经过过去一年多时间的创建,各创建单位的团建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按照原定工作部署,校团委将于2015年4月25日(周六)上午在五山校区31号楼对 “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验收答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对照《华南理工大学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办法(试行)》(附件1)中所规定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工作目标”和《华南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验收表》(附件2)中相关考核指标,请创建单位参照验收表,对本支部一年来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并附上相关活动资料及图片。同时根据创建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总结经费使用情况并填写经费使用清单。

2、请各团委组织院内预验收,对基层团支部上报的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于4月20日(周一)17:00将院内验收的情况(见附件3)发送至j2tw@scut.edu.cn

3. 每个支部的答辩总时间为20分钟,其中10分钟为陈述展示时间,5分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团日”活动展示(形式不限,可用视频、表演等形式), 5分钟为答辩时间。展示内容必须包含支部口号、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团日”等活动开展情况等。参与陈述答辩人员不超过6人(必须包括团支部书记和1名支部内普通团员青年)。鼓励各支部通过形式多样的展示方法和手段展现支部风采和工作特色,参与展示人员数量不限,原则上要求支部不少于30%的成员参与。

4. 本次答辩评委由校团委全体人员、各团委书记和各学院学生团干代表组成。其中:学生团干代表每学院不少于7人,包括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组织部部长、5名团支书代表(需包括先进团支部和非先进团支部团支书代表)。请各学院于4月21日(下周一)17:00前将本学院评委名单(附件4)发送至j2tw@scut.edu.cn。

5.具体答辩时间、分组安排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卫青、陈强

电话:87110458、22236668

E-mail:j2tw@scut.edu.cn

 

附件:

1. 华南理工大学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办法(试行)

2. 华南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验收表

3. 华南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院级预验收情况表

4.              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验收评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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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