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大师生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2015年寒假社会实践取得圆满成功,通过对社会实践成果进行评审后决定对以下16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评选过程及评选条件上的问题。
2. 公示时间:4月1日至3日
3. 受理单位:校团委
联系电话:87110458、22236668
电子信箱: j2tw@scut.edu.cn并抄送63411359@qq.com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