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7届本科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预审的通知

各院(系):

2027届本科毕业班学生主修专业毕业资格预审查定于10 -11月进行。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学校本科综合培养方案等规定要求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查。现将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本科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预审查是毕业生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各院(系)应充分重视,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政策,确保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主修专业审查

1.预审查对象

2027届本科毕业班学生。

2. 预审查依据

各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华南工教〔2025〕15号)、《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华南工教〔2026〕22号)、《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学分、学位认定实施办法》(教务〔2023〕30号)、《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学分认定实施办法》(教务〔2026〕35号)等规定。

3.预审查形式

    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查预审学院审核工作分机审和人工审查两部分。预审的机审工作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预审操作指南见附件5),课程修读情况及课程成绩等以教务管理系统为准,机审各环节设置应以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为依据,确保机审各条件设置准确无误。2027届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核要求正常修读学生、转专业、交换生及涉及学分互认课程的特殊学生的机审均全部通过(提示:未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学分互认数据的学院,需提交后再进行毕审操作)。人工审查是将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与学生成绩单课程进行逐门核对,审查学生的课程修读情况。

4. 预审查要点及要求

(1)本科综合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审查

2027届本科毕业资格审查对于本科综合培养方案及相关学分的要求严格按照学校培养方案修订文件要求执行。各院(系)应严格审查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等课程开课情况,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与学分等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落实,避免出现课程大面积缺课、开课与培养方案要求不符等情况。

(2)通识教育课程修课情况预审查

根据本科综合培养方案的要求,2027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取得的通识教育课程学分数应达到最低毕业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

(3)境内、境外交流学生毕业资格预审查

参加境内、境外交流项目学生的毕业资格预审查,应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学分、学位认定实施办法》(教务〔2023〕30号)执行。学分认定项目应结合学生课程成绩单以及相应的学分互认表,学位认定项目应审查是否已满足学生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前两年课程学分要求。

各院(系)应认真审查学分认定申请表中课程信息的准确性,并按照主修专业培养方案逐门核对学生的课程修读情况(含学分认定后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在境内、境外高校修读课程的原始成绩单应与校内成绩单一并归档保存。

(4)转专业、降级及涉及学分互认学生的毕业资格预审查

转专业学生、降级学生、以及因本科综合培养方案实施后部分公共基础调整等原因需学分互认学生的毕业资格应重点审查,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学分认定实施办法》(教务〔2026〕35号)执行。各院(系)应认真审查学生学分互认表中课程互认的合理性,避免出现低学分认高学分等不合理情况。

(5)成绩记载规范性预审查

各院(系)应严格审查每名学生成绩单的成绩记载情况,其中:交换生、转专业学生、港澳台学生、民族生和降级等学生的成绩单应重点审查。对于因课程代码改变、未打重修标记等原因导致的成绩记载问题,应及时进行课程覆盖、课程记录删除等操作,务必保证学生归档的成绩单准确无误。

(6)2027届港澳台学生成绩预审查

自2017级开始,港澳台学生可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军训(含军事理论课),所缺课程学分以修读专业选修课或通识教育课程等校内其他课程补足,毕业总学分要求不得低于专业总学分要求。

5. 预审查工作流程

202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工作安排表

填写附件2-4,并于11月6日17:00前上交教务科/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五山校区本科生院教务科笃行楼北座301黄老师;大学城校区图书馆一楼教务科凌老师;广州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F1-a213黄老师)。电子版统一发至zmling@scut.edu.cn。

以上通知内容,请各院(系)教务员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理解。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本科生院教务科/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87110736,81182790, 81181639)。

附件1:2019-2024级通识教育课程学分要求.doc

附件2:《2027届毕业班各专业培养方案学分要求明细表》.doc

附件3:《2027届本科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预审明细表》.xls

附件4:《2027届本科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预审不通过课程处理汇总表》.xls

附件5: 教务管理系统毕业预审操作手册.docx

附件6: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doc

附件7: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校外课程学分、学位认定实施办法.docx

附件8: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学分认定实施办法.docx

本科生院

广州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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