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新预算法实施与我国财税体制创新”学术研讨会兼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换届选举会议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0-20 浏览次数:72

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等协办的“第九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新预算法实施与我国财税体制创新”学术研讨会,着力于探索新预算法实施背景下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路径,拟于今年126日在广州举行。我们诚挚邀请国内(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财税学、财税法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与会研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主题

会议主题新预算法实施与我国财税体制创新。下设九个议题:1)预算法修改背景下的我国财税法改革的顶层设计;(2)现行预算法的缺失及其对策建议;(3)财政法定原则下预算的规范化(4)如何完善预算监督的制度设计;(5)财政透明原则下政府财务管理的规范化;(6)如何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立法权的分配关系;(7)新预算法下国家与纳税人和谐关系的构建;(8)财税体制改革与高素质律师队伍建设;(9)有关预算法完善的其他问题。

二、换届选举事宜

会议期间将举行新一届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会长的选举工作,有意参与研究会领导工作的同志可以填写附件一表格于1110日前向本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会议筹备组成员根据研究会章程审核后于1130日在南方财税法网上公布候选人名单。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会议时间:2014126日(星期六),其中外地嘉宾于125日(星期五)下午五时开始办理住宿等手续,本地嘉宾于6日上午八时四十分前报到,九时至下午五时半举行研讨(其中上午九时正举行开幕式,下午五时半举行闭幕式),届时将提供会议详细议程。

会议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中心酒店

本会秘书处联系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王影航(15017508191);魏斐(18814113540)。

四、会议费用

会议不收取会务等任何费用;免费提供餐饮茶点,但与会嘉宾往返的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

五、论文要求、提交方式和时间

论文要求与提交方式:请与会嘉宾围绕会议主题,参照附件二中的论文写作规范撰写论文,通过电子邮件(标明“第九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论文”)发送至邮箱:nftaxlaw@163.com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126日以后出生)的与会嘉宾可参评会议优秀论文,请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论文提交时间20141115-25日。

附件一: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任职申请表.docx (13.40 KB) 

附件二:第九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投稿论文写作规范.docx (15.37 KB)                              

                           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广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法 学 院

              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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