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及 “1310” 工作安排,紧扣 “基础研究 + 技术攻关 + 成果转化 + 科技金融 + 人才支撑” 全链条创新体系建设,持续实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人才举措,聚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精准引进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等海内外高层次专家,现启动我校 2027 年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一、项目支持内容
支持我校邀请境外名师名家短期来粤开展实质性交流合作,覆盖科技、教育、人文社科、医疗卫生、艺术体育、产业技术等领域;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创新主体联动申报。
重点支持领域
1.前沿科技领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脑机接口、氢能和核聚变能、第六代移动通信、新能源、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
2.产业创新领域: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技术转移、成果转化;
3.综合服务领域:科技创新治理、科学伦理、科普、知识产权国际运营、涉外法律、人力资源服务;
4.人文社科领域:文学、历史、哲学、经管、法学、教育、新闻、艺术、体育、考古等学科国际交流。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
须为我校中方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统筹海外专家来访、组织线下交流活动的工作能力。
(二)拟邀请海外名师(满足条件其一)
1.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及以上专家学者;
2.科技、教育、医疗、文创、体育、管理等国际知名机构高级专业 / 管理人才;
3.全球知名企业高级技术、经营管理人才;
4.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其他高层次专业人才。
5.身份范围:对华友好外籍人士、持有境外长期居留权海外华侨、香港 / 澳门永久居民、台湾地区专家。
(三)不予申报情形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不予受理或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未通过学院初审、学校统一汇总上报主管部门推荐;
2.申报人存在财政专项资金重大违规记录、尚在惩戒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及相关社会信用 “黑名单”记录;
3.项目相关内容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
4.以变更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5.尚有未完成的海外名师项目,再次申报同类项目。
三、项目管理相关说明
1.成果考核不作硬性要求:项目考核不对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专著出版、产品生产、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产出等设置硬性指标,重点考核线下实质性交流合作成效。
2.经费实行包干制:项目财政经费一次性拨付至申报单位,实行专账核算,不得计提项目管理费,资金可在规定支持范围内自主调剂使用。
3.经费使用范围:财政经费可用于海外名师交通费、专家工薪、咨询讲课费、专家补贴、住宿费、翻译费;专家工薪、咨询讲课费、专家补贴仅可选择一类列支,不得叠加发放;若工薪已包含交通、住宿等相关费用,不得重复支出同类开支,经费发放须符合国家税法相关规定。
4.资金清退规则: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项目终止或结项审核不合格的,剩余资金及违规使用资金须按原拨付渠道退回财政;项目执行年度结余资金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结转或收回。
5.实施工作要求:项目立项后须严格按照申报方案组织实施,合理规划海外名师在校行程,通过举办学术讲座、专题会议、科研研讨、文艺展演、实地调研等形式落地实质合作,完整留存全过程佐证材料。
四、资助标准与项目执行周期
1.资助额度:
(1)邀请外籍专家、台湾地区专家:每项资助 5 万元;
(2)邀请港澳永久性居民专家:每项资助 3 万元。
2.项目执行周期: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1 月 30 日,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须完成线上结项材料提交。
3.项目遴选规则:采用公开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模式,所有拟立项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分批次出库资助;同一法人单位年度获批项目上限为 10 项(含)。
五、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附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须签字盖章);
2.拟邀请海外名师资格佐证材料:职称证明、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行业荣誉奖励等;
3.海外名师本人签字确认的来粤合作确认函。
六、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通过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或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 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平台注册。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通过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开通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三)审核推荐。各学院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开展形式审查、择优汇总报送学校;各地市所属单位由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直单位由对应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四)材料报送。本项目采用全流程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待项目申报书状态显示为 “已受理电子材料” 后,项目申报单位需要在 2026 年 8 月 12 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申报书。
七、时间安排
1.2026 年 7 月 1 日 —7 月 15 日,校内申报人完成网上填报及佐证材料上传,学院完成线上审核。
2.2026 年 7 月 16 日 —7月 20日,学校统一开展校内复核,核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合规性,退改申报书。
3.2026 年8 月 7日前,科技厅线上审核推荐截止;8月12日前,申报人打印申报书完成签字、学院盖章,在规定时限内上传至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八、项目结项要求
全部项目须于 2027 年 11 月 30 日前执行完毕,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以下结项材料,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结项:
1.项目总结报告(包含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成效、绩效信息统计表等);
2.项目经费决算表;
3.交流合作佐证材料(活动现场照片 2-3 张、海外名师护照首页、有效签证页、出入境记录扫描件)。
九、我校联系人
国际处引智与合作中心管理科:87114827 谢老师 / 87113180 龙老师;邮箱 experts@scut.edu.cn。
十、广东省科技厅联系人及电话
1.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020-83163458
2.业务处室(政策咨询):引进智力管理处(科技人才处):020-83163913
3.网络申报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4.如需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电话:020-8316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