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方协议,华南理工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以培养优秀的科研人才服务于社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华南理工大学录取的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遴选学生参加联合培养项目, 通过遴选的学生获香港理工大学录取后进入该校开始联合培养学习。
2.课程成绩符合华南理工大学报考联合培养项目的要求。
3.符合香港理工大学基本入学资格,详情请参阅:http://www51.polyu.edu.hk/eprospectus/rpg/admission-requirements
4.符合香港理工大学英文水平要求:(i) 托福(TOEFL)笔试总成绩达550 分/ 托福网考总成绩达80 分,或(ii) 雅思国际英语水平测试(IELTS) 总评级达6.5。个别院系可订立更高求,详情请参阅:http://www51.polyu.edu.hk/eprospectus/rpg#programme-list
5.托福和雅思成绩从考试日期算起有效期为两年, 成绩必须在提交申请时有效。若考生英文成绩在报考时仍不达标,香港理工大学学系若考虑录取申请人,将发出有条件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满足录取条件。
两校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不限学科。
原则上学生先在华南理工大学修读学科基础课程。联合培养博士生在香港理工大学注册修读四年全日制博士学位课程, 正常修读年期为四年,最长修读期为六年。联合培养博士生在香港理工大学的驻校学习要求为连续两年,以符合其授予学位的基本要求。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华南理工大学及香港理工大学的有关要求办理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等事项。具体请参考当年《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有关规定。
关于在香港理工大学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和学费办理情况,请参阅:https://www.polyu.edu.hk/gs/prospective-students/joint-phd-programmes-leading-to-dual-awards/
四、学位授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完成华工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授予博士学位;符合理大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获颁理大博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将注明“此哲学博士学位由香港理工大学与华南理工大学合办之双学位课程授予”)。基于华工研究生双学位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理大博士学位授予工作须在华工完成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后进行。
请符合申请资格的同学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招生申请需经华南理工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导师、相关院系及研究团队负责人审核。
1.华南理工大学方面参加项目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2023年3月30日前登录交流学习平台,用学校统一认证账号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香港理工大学导师出具的邀请函
(3)研究计划
(4)学习计划(华南理工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双方导师签字)
(5)英语能力证明
2.香港理工大学方面申请:申请人需登入香港理工大学入学申请系统eAdmission填妥网上申请及下载相关文件证明(比如Form GSB/1A Research Proposal及Form GSB/J4 Study Plan)。课程申请即日起。
具体学系申请截止日期请见:http://www51.polyu.edu.hk/eprospectus/rpg
香港理工大学申请程序请查看:https://www.polyu.edu.hk/gs/docdrive/Joint_PhD/Joint_PhD_Programmes_Application_Workflow_Current_PartnerU_students.pdf
3.华南理工大学审核学生资料并汇总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发给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具体录取结果会在PolyU eAdmission System更新。
4.如项目实施因不可抗力需调整或改变方式,请以主办方解释为准。
| 华南理工大学方面 | 香港理工大学方面 |
电 话: | 项目申请资讯请咨询港澳台办 徐光辉:020-87113141 学生派出和返校手续办理等请咨询研究生院黄铿:020-87110083 | (852) 3400-3635 |
电子信箱: | 港澳台办:hkmt@scut.edu.cn | |
研究生院:sfc@scut.edu.cn | ||
网址: | 港澳台办:http://www2.scut.edu.cn/io/ | https://www.polyu.edu.hk/gs/prospective-students/joint-phd-programmes-leading-to-dual-awards/ |
研究生院: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14557/list.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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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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