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发布时间:2023-12-19
全体教职工和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广州国际校区(以下简称:“国际校区”)车辆停放收费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收费时间
2024年1月1日
二、收费依据
(一)穗发改规字〔2021〕2号文《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见附件1);
(二)《华南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办法》(见附件2)。
三、收费标准及方式
(一)月停收费
国际校区月停车辆划分为A、B、C三类,A、B类车辆认定标准与收费标准均与《华南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办法》(见附件2)一致,C类车辆为与校内单位有业务来往的合作单位的机动车辆,月停收费300元/月。
(二)临停收费(见下表)
时段
地区 |
免费时段 | 日间 | 夜间 | 24小时最高限价(元) | ||||
收费时段 | 收费标准 (元/半小时) |
收费时段 |
收费标准 (元/半小时) |
最高限价 (元) | ||||
3小时以内 | 3小时以外 | |||||||
国际校区 | 30分钟以内 | 7:30- 21:30 | 1.5 | 3 | 21:30-次日7:30 | 1 | 10 | 27 |
(三)收费方式
采用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扫码方式收费。当入校车辆通过校门时,智慧停车系统会自动读取车辆信息、入校时间,并开始计费。待车辆离校前,需扫描停车收费二维码,按照系统显示金额支付停车费用。请在支付停车费后15分钟内离校,否则系统将重新计费。
四、月停车辆办理
(一)教职工车辆
已在五山校区或国际校区办理审核登记的教职工车辆无需办理。未办理的教职工须于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办理,办理程序详见附件3。
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15日期间为办理月停过渡期,该期间未办理完毕备案审核登记的车辆可凭教职工一卡通出入,2024年1月16日起未办理完毕备案审核登记的车辆将按临停标准收费。
(二)合作单位车辆
每个校内合作单位有1个月停指标,在国际校区常驻服务人数超过10人的,每满10人可增加1个月停指标。合作单位须准备证明资料,于2023年12月26日前到国际校区C3b二楼师生服务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1.驾驶证;2.机动车行驶证;3.与学校或学校下属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租赁合同等;4.常驻服务人员名单。
五、收费减免车辆
1.以下车辆免于收取停车费用(办理程序见附件4)
(1)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军警车等特种车辆;
(2)因国际校区公共维修、养护、工程建设或二级单位装修改造、维修等原因须入校施工运输的工程或货运车辆;
(3)国际校区师生日常通勤或举办大型活动使用的中巴及以上客车车辆。
2.免费停车券
国际校区范围内的二级单位原则上每月可领取30张免费车辆停放券,每张可免费停放4小时,免费车辆停放券每月1日下发。学校各二级单位在国际校区组织各类大型活动(校级或以上非商业性活动),由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可视情况发放免费车辆停放券。
六、车辆停放联络员
国际校区范围内的各二级单须在2023年12月25日前确定本单位车辆停放联络员(对接免费停车劵的下发和免费车辆上报等信息),填写附件5并签字盖章,电子版扫描件发送到duwen@scut.edu.cn,纸质版交到F1-a308。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0-81181666。
七、其他
(一)国际校区规定的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如遇政府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将相应调整;
(二)已在其他校区办理A类及B类月停的车辆,国际校区不再重复收费,享有同样权益。
附件:1.穗发改规字〔2021〕2号文《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华南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办法
3.广州国际校区教职工机动车辆注册备案指引
4.车辆停放收费减免办理流程
5.广州国际校区各二级单位车辆停放联络员表
广州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1:穗发改规字〔2021〕2号文《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