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5.10.13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华南工研〔2025〕1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助力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全面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胜任力,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校与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基地单位”)开展联合培养,选派研究生参与基地单位实践课题(项目)研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202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选派要求
基地单位结合实践要求,提出实践课题(项目)简介及所需研究生的背景要求(详见附件1)。基地单位及实践课题(项目)将陆续更新,有意向参加选派的专硕研究生请持续关注。
三、选派程序
1.有意向且符合选派要求的研究生,须在征得校内指导教师同意后,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表》(附件2,一式1份)和《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申请表附能够体现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如成绩单、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校级及以上获奖证明等扫描件),经校内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系),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申请表文件命名为“学院(系)+姓名+基地单位名称申请表”)。
2.学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将《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及本学院(系)《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10月2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笃行楼北座2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yxwjd@scut.edu.cn。
3.基地单位依据“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选拔工作,重点考查研究生科研经历、综合素质能力等,具体选拔由各基地单位自行组织。学校将根据基地单位选拔结果确定参与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名单。
4.确定参与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离校入驻基地前须认真阅读《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须知》,并填写《安全承诺书》(附件4)。
5.入驻基地前,研究生与学校、基地单位及校内导师共同签订《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四方协议书》(一式5份),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合同审批表》(附件5,一式1份),交至学院(系)汇总。《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四方协议书》由学校统一印制,五山校区请到专业学位办公室领取(笃行楼北座202室),大学城校区请到大学城校区办公室领取(B1-411A)。
6.研究生参与基地联合培养期满后,需提交《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附件6),由实践单位与校内导师共同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
四、其他
1.基地联合培养可认定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须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2.学校将根据学院(系)选派研究生的人数,给予学院(系)一定数量202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作为奖励。
联系人:卢老师,王老师;电话:020-87111553,87110152;电子邮箱:zyxwjd@scut.edu.cn。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课题(项目)明细表(截至2025年10月13日,新增广州水务院,持续更新).xlsx
2: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表.docx
3: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汇总表.xlsx
4:安全承诺书(含《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须知》).doc
6: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2025年6月版).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