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5.05.20
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工作要求
学位(毕业)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开始,一般在入学后3个月内确定研究范围。研究生必须较广泛地阅读中文和外文文献,在查阅文献、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开题一般在第3学期开学前完成,人文、数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开题可延后至第4学期开学前完成,2年制硕士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可合并进行。如因教学安排等特殊情况,需延期开题的,由院(系)提交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批。申请开题延期的2023级等年级的研究生可跟2024级批次执行。2024级申请延期开题的研究生顺延至2025级批次执行,不允许院(系)或导师单独安排开题报告会。
二、开题的组织与程序
1. 院(系)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组织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组,成员由院(系)确定。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组由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专家应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或为相当水平的行业领域专家;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组由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专家应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或为相当水平的行业领域专家,后者应具有高级职称。
2. 各院(系)应召开开题报告会,组织申请开题的全体研究生参加。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开题由院(系)统一组织,院(系)可按照学科、类别或研究方向进行组织;硕士研究生的开题由院(系)根据学科、类别(或领域)特色及研究生培养规模确定组织形式。研究生需于开题报告会开始之前将开题材料提交开题工作组成员审阅。
3. 学校校级及以上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研究生的开题、中期考核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4. 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开题工作组成员提问、研究生答辩的方式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开题结果。
三、开题考核结果及处理
(一)开题考核结果
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的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开题暂缓通过者,若此前未被列入跟踪培养,可再次申请开题。如研究生累计出现2次须列入跟踪培养的情形(含对课程学习的考核),予以退学处理(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可转为硕士培养)。
博士研究生的总体暂缓通过比例不低于所在院(系)年级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在的院(系)学科、类别(或领域),在上一年度的省级和学校硕士论文事后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重大异议率超过5%,则所在院(系)学科、类别(或领域)的开题须由院(系)统一组织,且开题结果的暂缓通过比例不低于同类型硕士研究生总数的5%。
(二)考核结果处理
1.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是开展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开题通过者进入下一培养环节。开题暂缓通过者,应在1-6个月内完成二次考核且导师必须回避。二次考核结果分为:①通过且取消此环节跟踪培养;②通过但不取消此环节跟踪培养;③不通过,并予以退学处理。考核结果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2.被列为一次跟踪培养对象的研究生,若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可取消跟踪培养。高水平学术成果认定由各院(系)制定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申请取消跟踪培养的研究生,须于学位(毕业)论文送审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院(系)审核通过后,汇总取消跟踪培养名单,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取消跟踪培养。
四、开题工作指引
1. 院(系)通知并组织2024级研究生下载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文献综述》,以上材料由院(系)留存,在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时,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2. 院(系)合理安排开题报告会的时间,于开题报告会的前一周,通过研究生系统对本批次参加开题环节的研究生名单进行维护(详见附件:培养环节操作手册——教务员版),并通知研究生按时参加开题报告会。
3. 研究生提交开题相关材料。开题报告会前,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系统(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使用菜单“培养业务-我的培养环节-培养环节类型:开题报告”,提交论文题目、开题时间、开题地点等相关信息。所需材料模板,可通过系统下载。
4. 院(系)举行开题报告会,组织申请开题的全体研究生参加。研究生的开题相关材料经导师审核通过后,于开题报告会开始之前将开题相关材料提交给开题工作组审阅。
5. 院(系)录入和报送开题报告结果。开题相关材料经开题工作组审核,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一并交至院(系)研究生教务员。教务员收齐并整理开题相关材料,于开题报告会结束后两周内将开题结果录入研究生系统。系统导出的暂缓通过名单由主管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确认,于2025年10月31日前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
6. 本批次开题暂缓通过的研究生,须在2026年3月1日前完成二次开题并提交二次开题材料。二次开题结果由学院教务员录入并下载报表(路径:“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学院审核”,点击【打印报表】按钮,选择条件查阅目标“暂缓通过”学生名单信息,点击【打印】导出名单),由主管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确认,于2026年3月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逾期系统关闭。
7.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全日制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须在开题前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和导师提出论文定密密级建议,经所在学院保密工作小组、学校科学技术处(军工项目管理办公室)、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认定为涉密学位论文,并报学位办公室和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开题时未进行涉密认定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得认定为涉密学位论文。
五山校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老师 87110083
大学城校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老师 39380095
国际校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81181635
附件:
3.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 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pdf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