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3.10.24
各院(系)、硕士生导师: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工研[2020]18号)规定,导师每学年需从个人科研经费中安排劳务费作为硕士生配套助研费。现将缴纳2023-2024学年导师配套硕士助研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范围
1.应缴费指标:学制内的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硕士生(不含下述第2点免缴费指标)。
2.免缴费指标:
①部分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3征兵计划、2+3辅导员、1+3支教团计划、1+3西部计划、港澳台生、体尖生、外籍留学生);
②部分联培计划(中法南特联培计划、岭南师范学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培计划、深圳湾实验室/华大基因联培计划);
③校企协育项目(工程硕博士项目、阿里/华为联培计划(部分仍需导师缴费,以备注为准)。
二、缴费标准
硕士生导师根据硕士生学费标准、学科门类和指导人数,分年级缴费,以各年级金额汇总进行转账,金额标准如下:
学科门类及学费标准 | 同年级招生指标 | 导师缴费标准 |
1.理工医管经 (学费=8000元/年) | 第1-2个 | 3600元/年·人 |
第3个及以上 | 9600元/年·人 | |
2.人文、数学 (学费=8000元/年) | 第1个 | 0元/年·人 |
第2个 | 3600元/年·人 | |
第3个及以上 | 9600元/年·人 | |
3.各学科 (学费>8000元/年) | 由导师参照标准自行发放,无需缴费至学校账户 | |
对于2023年10月20日后硕士生转导师,该生在2023-2024学年可按原导师缴费标准计费,由转出和转入导师在转导师申请前协商落实缴费负责人;2024-2025学年开始则按转入导师计算助研费。
三、可支出经费项目
助研费可来源于导师科研项目(含横向、纵向、引进人才启动费)的劳务费及间接经费。助研费不允许从中央国库项目(A3、C1、C2、C3、C7、C9、D2、D6、N3开头项目)、导师业务费(Y2开头项目)、院(系)发展基金及结算经费支出。具体以财务处规定为准,如对转账项目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会计科。
四、缴费转账程序(网上办事大厅)
学校拟从2023年10月24日起正式启用网上办事大厅“缴纳硕士研究生助研费”服务(操作指引详见附件),停用财务处系统硕士助研费项目转账功能。请各导师于2023年11月10日前经网上办事大厅完成转账。
办理转账程序如下:
转账 渠道 | 转账程序 |
校内 转账 | 1.认证登录办事大厅(导师本人或本校其他教工): 在用户首页服务列表“研究生院”选择“缴纳硕士研究生助研费”→填写申请表单(选择缴费学年、单个/批量输入金额【为非本人学生缴费可点击“新增”】)→选取经费卡号(需校验通过)→点击“申请(提交)”→经费负责人审批通过(如申请人为经费负责人则本节点跳过) 2.由研究生院打印财务网报单、转账发放表交至学校财务处完成转账。 |
校外 转账 | 校外导师如无法校内转账,按以下信息转账至华南理工大学银行账户 转入户名:华南理工大学 转入账号:3602002609000733759 开户行:工行广州五山支行 附言(精简字数):【例:机汽张三硕士助研培养费】(请务必写助研培养费) |
各导师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按照上述程序完成硕士助研费转账,所有其他形式均视为未按规定缴纳助研费。导师未按时足额缴纳助研费,将影响其本人下一年度招生资格和院(系)下一学年招生指标。
各院(系)需指定专人负责导师配套助研费催缴、督办工作,研究生院将根据新生数据库、系统数据等计算各导师应缴纳硕士助研费额度,发由各院(系)、导师核对缴费。
导师配套硕士助研费转入学校后,由学校统筹校级资金和导师配套硕士助研费,统一发放至硕士生个人账户。对于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的硕士生,学校和导师合计发放18000元/年·人;对于学费标准超过8000元/年的专业,学校发放15400元/年·人(导师部分自行发放)。导师可根据个人科研经费情况,另行提高硕士生助研待遇,增加部分由导师自行发放给研究生。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郑老师,电话:87111533,邮箱:zhengf@scut.edu.cn
财务处会计科孔老师,电话:87110162-8035,邮箱:xdkong@scut.edu.cn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处
财务处
2023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