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2.06.21
各院(系):
为拓宽学校研究生国际视野,充分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完善研究生课程设置,推进学校研究生教学的在地国际化水平,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短期讲学资助办法(试行)》,研究生院拟对讲授研究生课程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给予资助。
各院(系)应按照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强远程对外合作,积极探索实行离岸创新和远程合作等智力引进新模式和支持举措,全力保障对外合作交流有序开展。鼓励利用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遵循“谁邀请,谁负责”的原则,各院(系)和项目负责人须确保项目执行时遵守中国的网络安全法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额度
2022年拟资助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不超过50名。聘请专家讲授的研究生课程一般应在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之内,着重讲授学科研究进展类课程和新兴学科课程,承担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研究基地等单位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优先资助。
线上合作模式,包括利用远程视频,开展线上学术讲座;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网上教学,网上慕课等授课形式;联合发表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在线指导学生论文写作;开展线上学术研讨会、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在线合作科研、学术交流、在线指导等工作。网络授课的资助标准为600元/课时,每项资助不超过1万元。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聘请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短期讲学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并交至所在院(系)。
2.院(系)主管领导召集相关专家,结合本院(系)的研究生教学以及申请情况,签署具体意见。各院(系)将申请材料(含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简介、同意接受来访邀请的正式信函)及按优先顺序排列后的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2年7月8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fc@scut.edu.cn。
3.研究生院根据院(系)上报材料,并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审批及确定资助额度。
三、其他事项
1.如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因故无法如期开课,项目申请人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并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2.课程开出一周前,应将开课情况(含课程名称、课程大纲及授课内容、课程安排、专家简介)在学校及院(系)网页发布通知。
3.已获校内、外其他渠道的引智项目资助的外专项目,不可重复申请该项目资助。
4.项目执行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讲学结束后,各聘请单位在1周内按照要求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聘请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短期讲学情况备案表》(见附件3)、学校及院(系)网页通知截图、项目总结一并交研究生院,并于2周内办理专家劳务发放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铿,联系电话:87110083
地点:五山校区1号楼师生服务中心8号窗口
电子邮箱:sfc@scut.edu.cn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聘请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短期讲学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聘请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短期讲学资助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聘请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短期讲学情况备案表.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