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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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学位办〔2019〕15号,见附件1),请相关学院进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学院所辖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一级学科进行推荐,相同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限推荐1人(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见附件2)。
二、被推荐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学术造诣精深,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人才培养经验丰富,熟悉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品德高尚,师风优良,处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并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议组的各项工作。
2.所在学科应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位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3.人选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连续聘任两届的成员一般不再推荐。为有利于分类指导和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学科评议组成员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兼任,已受聘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人员一般不推荐为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
5.人选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从严控制现任校级党政领导人选。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为学科评议组的当然成员,不需再推荐。
三、材料提交
请相关学院于8月30日前将《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至a09xwb@scut.edu.cn。
联系人:徐爱群,22236499
附件1: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学位办【2019】15号).pdf
附件3:推荐为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名单汇总表.xls
学位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