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生物医学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实验室:

按照学校有关安排,本学期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2月22日。为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学院师生生命安全与稳定,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面排查隐患,化解安全风险

 学院在1月 15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对实验室开展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通报和整改落实。寒假期间,学院设置专岗负责规范完善消防安全台账,组织安全巡楼检查,物业配合学院进行日常巡逻检查。

二、压实责任,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学院实验室封闭和开放报备准则

 1.计划关闭实验室的课题组,由课题组负责人向学院办公室实验室安全秘书廖雨田老师进行报备,需提交关闭的具体时间安排。实验室最后一名学生离校前,负责关闭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等,将管制药品放入柜中锁好。对于无人值守期间也不能停机断电的设备须整理清单并说明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的状态及紧急处理方案。上述工作完成后,制作台账并经课题组导师签字确认后,提交到学院备案。如有提前返校学生需开展实验,经由导师向学院报备后,方可进入实验室,随后按照开放实验室进行管理。

 

 2.即日起至1月16日有开放计划的课题组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由课题组导师向学院提交留校开展实验的学生名单、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与学生签订的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实验室安全秘书廖雨田老师。

留校研究生应与指导老师随时保持联系,接受实验或科研的指导,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预案,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范开展实验,开放期间不得在无人值守下开展相关实验。

课题组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室值班登记表填写,值班登记表放置或悬挂于实验室显眼位置。原则上暂停开展非必要和高风险的教学科研实验活动,确需开展的,指导老师须到现场指导,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措施。

 

(二)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管控

 1.场所安全。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关闭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等;及时整理清理实验台面、通风橱、冰箱等设施内的物品,清理各类易燃可燃、助燃物品,按照化学特性严格分类、分柜妥善暂存各类危险品。定期清理易燃杂物,远离加热设备、电源电闸及线路;气瓶、危化品、危险废物应远离加热设施。不得违规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消防车道等“生命通道”的畅通,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不得违规对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及电池进行充电;严禁出现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情况。

 2.危化品安全。严格遵守学校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管理规定,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安全事故。管制类化学品要专人管理,不得放在实验台、通风橱、开放式试剂架等区域,放假前逐一排查其储存条件及状态,确保安全;用后及时入柜,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妥善存放新产生的各类危废:化学废液应查明危险特性、小剂量微试确认安全后方可倒入大桶混合;桶装废液应做好防高温曝晒、防挥发、防渗漏、防憋压、防倾倒、防雨淋水淹等措施。

 3.生物安全。系统梳理和摸排本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项目情况、实验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情况,并制作台账,强化生物安全防控意识。生物废弃物按严格规定处理。

 

 4.高风险设备安全。检查确认高风险设备处于安全状态,逐一排查特种设备,特别是高压灭菌设备的状态,并按操作规程安全停用相关设备。 


附件1:生物医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寒假留校实验安全承诺书.docx


生物医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