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李若英
- 发布时间:2018-10-11
- 浏览量:3085
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不断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何镜堂院士在我校设立“何镜堂基金”,下设“何镜堂科技创新奖”,旨在奖励优秀的学生个人。为做好2018年“何镜堂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名额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和名额
建筑学院:全日制本科生5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人。
其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5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人。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2万元/人,硕士生3万元/人,博士生5万元/人。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优秀,评奖年度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科研创新能力强、成果突出;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二)具体条件
1.本科生参评
建筑学院本科生参评:
学生当年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且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入围参加评选。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入围学生的成果情况优中选优,评出5名获奖者,如当年入围学生少于5名,则按实际入围人数奖励。
(1)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竞赛名单见附表2)获得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2)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项赛事省赛特等奖或国赛二等奖及以上(主力队员前两名)。
(3)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第一作者。
(4)在学科最高级学术期刊(附表3)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在学科认定学术期刊(附表4)发表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
其它学院本科生参评:
(1)参评当年获得我校“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或“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提名奖”。
(2)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突出,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①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竞赛名单详见附表1)获得特等奖、金奖或一等奖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②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第一作者)。
③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优秀的项目负责人。
④在国内外SCI/EI(核心)/CSSCI/SSCI/A&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SSCI/A&HC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2.研究生参评
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参评:
(1)参评当年获得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突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入围参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入围学生的成果情况优中选优,评出3名获奖者,如当年入围学生少于3名,则按实际入围人数奖励。
①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附表2)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②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项赛事省赛特等奖或国赛二等奖及以上(主力队员前两名))。
③在学科相关SCI /SSCI/ A&HCI/EI检索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学科最高级学术期刊(附表3)发表论文1篇。
④在学科认定学术期刊(附表4)发表论文2篇,或在学科认定国际会议(附表5)发表论文2篇。
⑤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
备注: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均需第一作者;国际会议论文均需会议宣读或展板。
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参评:
(1)参评对象:博士二、三、四年级,其中二、三年级参评者参评当年须获得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四年级参评者需曾经获得过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突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入围参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入围学生的成果情况优中选优,评出3名获奖者,如当年入围学生少于3名,则按实际入围人数奖励。
①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附表2)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②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项赛事省赛特等奖或国赛二等奖及以上(主力队员前两名)。
③在学科最高级学术期刊(附表3)发表论文1篇,且在EI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版本)、CSSCI期刊、国内统计源期刊或学科认定国际会议(附表5)上发表论文1篇。(总数2篇)
④在学科认定学术期刊(附表4)发表论文2篇,且在EI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版本)、CSSCI期刊、国内统计源期刊或学科认定国际会议(附表5)上发表论文1篇。(总数3篇)
⑤在学科相关JCR分区一区(科睿唯安JCR期刊分区标准)的SCI期刊或影响因子2.0及以上的SCI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总数1篇)
⑥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且在EI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版本)、CSSCI期刊、国内统计源期刊或学科认定国际会议(附表5)上发表论文1篇。
备注: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均需第一作者,国际会议论文均需会议宣读或展板。
其它学院研究生参评:
参评当年获得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中曾获得学校“优博创新基金”一等及以上资助,或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研究生专业竞赛获奖者(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优先考虑。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
(1)本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2)弄虚作假,伪造评选材料者。
三、评选名额分配及工作流程
1.建筑学院的学生,满足上述参评条件者均可申请参评;其它学院的学生,需满足上述参评条件,各学院可推荐一名本科生、一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选择其中之一)参评。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何镜堂科技创新奖审批表”(附表6)并与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需经学院核实确认)一起交至相关学院;
3.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参评学生名单,将推荐参评学生的“何镜堂科技创新奖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参评材料于10月18日前交至西湖厅303室,审批表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本科生参评材料于10月22日前交至1号楼1118室,审批表电子版发至xszz@scut.edu.cn。逾期不报的学院视为弃权。
4.建筑学院的参评学生,由建筑学院根据评审细则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报基金评审领导小组备案;其它学院的参评学生,由基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评选并确定获奖学生。
5.公示获奖名单。
6.发放奖金、组织表彰及颁奖。
本科生评奖工作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87110693
研究生评奖工作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7111489
附表1-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名单列表.docx
附表2-建筑学院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名单列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