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学生社团年审及培训工作、新社团申请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
(一)年审范围:校内所有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
(二)年审方式:采用线上填报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各社团须通过线上办事大厅“学生社团年审申请”功能提交材料。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将结合日常工作记录、指导教师履职情况、业务指导单位意见及社团成员反馈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年审内容
1. 社团成员构成。依据线上系统登记的成员信息,核查社团实际规模与系统登记是否一致。对成员总数不足20人、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2025年度未吸纳新成员等情况,社团管理部将向业务指导单位反馈,并限期于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整改。
2. 社团负责人情况。核查负责人的学业成绩、政治面貌、组织能力等。负责人须经提名推荐、公开选举、考察公示等程序产生,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应位于班级前50%,且无违纪记录。思想政治类与志愿公益类社团主要负责人须为中共党员。对选举程序不规范、成绩不达标或政治面貌不符合要求的,社团管理部将提醒业务指导单位依章程组织改选,并限期于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整改。
3. 社团年度活动情况。结合系统活动记录与访谈调研,审核社团是否立足社团宗旨,组织开展覆盖面广、学生参与度高、形式新颖、反响良好的品牌活动,有效服务校园文化建设;重点考察活动是否具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是否受到学生普遍欢迎、是否对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产生积极作用。对活动主题偏离社团定位、内容形式单一、覆盖面和参与度有限、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等情况,将向业务指导单位反馈,并限期于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整改。
4. 指导教师工作情况。核查指导教师是否切实履行以下具体职责:定期与社团负责人沟通,指导社团制定符合学校育人方向与社团宗旨的章程,对拟开展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及安全预案进行前置审批。指导教师须参与社团重要活动(如换届大会、品牌活动等),并在活动中发挥思想引领与过程指导作用。思想政治类与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对未履行前置审核、长期不参与社团工作或指导流于形式等情况,将向业务指导单位及指导教师所在单位书面反映,并限期于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整改。
5. 其他事项。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状况、违纪违规情况等将依据社团管理部工作记录与访谈进行审核。
(四)年审安排
“学生社团年审申请”系统将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开放,请各社团负责人及时登录线上办事大厅,按要求如实填报并补充相关信息,详细流程见附件1。社团管理部将在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审核并公布年审结果。年审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与“不予注册”三类:对运行状况良好的社团,评定为“合格”;对存在需改进情形的社团,将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限期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整改;对存在弄虚作假、成员人数长期不达标、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或严重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社团,将不予继续注册。
为保障2025年度学生社团年审工作顺利开展,校团委将于12月中下旬组织召开学生社团负责人线上工作会议,专项部署相关工作安排。年审结束后,社团管理部将结合年审结果,对在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校大局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社团、指导教师及业务指导单位予以表彰激励。对年审未通过的社团,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将集中评议是否予以注销。
二、2025年新学生社团申请注册工作
(一)申请对象
有意愿成立学生社团的校内单位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成立条件
1. 申请成立的社团,其宗旨与活动内容应基于我校学生中广泛存在的兴趣、需求或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学生基础和实际意义,避免与现有社团功能重复或定位雷同。
2. 有20名及以上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社团负责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其中思想政治类、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
3.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4. 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党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学院(书院)党委(党总支)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5. 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该教师应为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6. 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程序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三)成立流程
1. 筹备阶段: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与发起人共同组建筹备组,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注册申请表》(附件2),拟定章程(附件3),于12月26日前将盖章材料(含Word版与盖章扫描PDF件)发送至j2tw@sc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新社团成立+业务指导单位名称”。
2. 审核阶段:社团管理部对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议,于2026年3月组织新社团成立答辩,答辩通过后成为准社团。
3. 考察阶段:准社团须经过12个月的考察期。期间,由社团管理部对其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报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可转为正式社团。
三、工作要求
1. 学生社团年审与新社团申请注册是规范社团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及学生社团高度重视,如实、规范完成材料报送。
2. 业务指导单位应切实履行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主体责任,加强对社团日常活动的监督指导与成员教育管理,以年审为契机,进一步引导社团规范发展、发挥育人功能。
联系人:李笑杰 凌志成 张馨元
联系电话:87113630
附件:
校团委社团管理部
2025年12月13日